《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杜**”留言:咨询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奖励补贴实施细则的截止时间及车型。
市交通运输委回复:十四五期间能源补贴政策起始时间为2021年至2025年;目前符合相关规定的车型:一汽丰田BZ3、比亚迪秦EV、比亚迪驱逐舰05、长安起源A05、吉利曹操60;更新车辆优惠政策为对到期更新符合条件新能源车辆且开展运营的,享受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提前182天及以上更新符合条件新能源车辆且开展运营的,享受1.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提前365天及以上更新符合条件新能源车辆且开展运营的,享受2万元一次性奖励。提前更新天数按照新能源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与之前车辆强制报废日期之差计算。享受里程运营补贴的新能源车辆,应为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新能源汽车。
纯电动汽车按照每公里0.2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每部车辆最多享受12个月的运营补贴,最高给予1.2万元运营补贴;非纯电动车辆,因无法确定在运营过程中所用燃料类型,按照每公里0.1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每部车辆最多享受12个月的运营补贴,最高给予6000元运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