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宁波市第二批重点学科、重点扶植学科经过三年(2001—2004)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为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更好地推动宁波市重点学科的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对第二批重点学科、重点扶植学科进行总结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验收的学科共17个,学科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1.各学科的总体建设规划完成情况、达到的水平;
2.教学科研队伍建设规划任务完成情况、各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配备情况;
3.教学工作完成情况;
4.科学研究规划任务完成情况(如各研究方向的突出贡献、科研经费、研究成果的水平等),重点考察取得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贡献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5.多渠道争取学科经费使用情况;
6.条件建设成效:仪器设备(含软件)和图书资料购置规划任务完成和发挥作用情况;
7.学科管理建设的主要措施和经验。
三、验收办法
期满验收采用学科、学校自查和市教育局专家组审查相结合的办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学科、学校自查,于2005年6月底之前结束,各校将《宁波市重点学科验收总结表》一式十份及相关佐证材料报英国bet365娱乐城高教师训处。第二阶段为市教育局专家组审查阶段。具体安排为:
1.学科自查
各学科对照重点学科建设规划进行自查,根据验收内容,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宁波市重点学科验收总结表》(见附件1)。
2.学校自查
在学科自查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科进行检查,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各学科在此基础上进行整改。
3.专家组检查验收
相关专家对《宁波市重点学科验收总结表》进行初步审查,在此基础上对各学科进行实地核查,听取汇报。
四、验收结果
1.对在学科建设中已完成预期建设目标,建设成效明显的学科,确实验收等级为优秀,其中重点学科优先推荐参加高一级重点学科评审。
2.对已基本完成预期建设目标,有一定建设成效的学科,确定验收等级为合格。同时,通过验收的重点扶植学科升格为市重点学科并继续给予经费支持。
3.对未完成预期建设目标,建设成效不明显的学科责令整改,延期验收。
附件:1.2005年宁波市高校重点学科评估验收对象名单
2.宁波市重点学科验收总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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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