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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 甬发改规划〔2016〕671号
[ 作者: 英国bet365娱乐城   来源: 宁波教科网   点击数:28707  更新时间: 2017-4-25  10: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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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宁波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1—2020年)》精神,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宁波创新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当今各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其中,教育乘时代大势走向了新境界,已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基础和动力源泉,很多国家已将教育优先发展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新世纪以来,我国教育发展阶段特征明显,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有力地推进了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和创新型国家的发展。

  “十二五”时期,宁波教育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一是教育综合改革从“试点破冰”跨入“深水区重点探索”;二是基础教育从“点状优质”跨入“高水平均衡发展”;三是职业教育从“浅层合作”跨入“高能级开放互动”;四是高等教育从“体内循环”跨入“全方位协同创新”;五是终身教育从“分散单一”跨入“系统整合”。

  但从总体上看,教育发展水平以及人才培养质量和知识贡献力度,还不能满足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元需求。一是基础教育育人模式相对单一,尚不能适应时代和学生的多样化发展。二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相对狭窄,尚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三是高等教育整体层次不高,尚缺少国内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和学科。

  当前,宁波教育事业发展处于高位区,教育综合改革进入深水区,教育质量提升步入关键期。未来一段时期,根据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宁波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力争进入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阵。宁波教育必须准确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服务新常态,高质量高水平地实现宁波教育现代化。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践行“教育奠基民生幸福,教育引领宁波未来”的核心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大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知识服务。

  (二)总体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个率先”目标,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在全市现代化建设中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遵循“多元培养,引领发展,奠基幸福”的发展原则,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成为国内一流教育强市。

  ——教育公平再上新台阶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社会各个群体的发展需求,提供更加多样、优质的学习机会。实现人有所学、学有优教,激发每个人的发展潜能,使每一个学习者得到发展。

  ——教育保障更加有力度

  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完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全社会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

  ——教育竞争力国内领先

  学生社会责任、身心素质、学习能力、创新素养和实践能力等核心素养明显提升。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瞄准世界先进水平,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示范性和辐射力不断增强。

  ——教育贡献度持续增强

  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更加紧密,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与人口数量及分布变化相协调,与城市形态功能布局相衔接。教育公共服务更加完善,教育活力和社会效益显著增强。

“十三五”时期宁波教育发展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单位

2015年

2020年




学前三年入园率

%

99.5

99.8

义务段在校生数

万人

67.23

68.49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100

100

高中段在校生数(普高/职高)

万人

9.03/7.27

10.93/10.52

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

81.3

8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

亿元

5.65

6

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

98.62

99

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系数

 

--

0.3




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双师型教师占比

%

79

85

标准化学校达标比例

%

86

95

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终端台数

 

20

35

学校网络建设标准A型占比

%

50

100





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

91.56

95

省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

%

93

97

省特色示范普高比例

%

40

60

在甬大学生数

万人

15.08

16.5

在甬研究生数

万人

0.81

1.1

在甬留学生数

万人

0.35

1.15

高校聘请外籍教师和研究人员数

586

800

高校具有三个月以上海外访学经历专任教师比例

%

13.5

18

全市建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数

40

50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万人次

90

125

高技能人才培养总数

万人

23.8

33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11.5

12.2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比例

%

16

21

  三、发展战略和重点任务

  发展战略: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新理念,以“两个率先”为目标,以“四个坚持”为路径,以“两个试验区”为突破,把宁波教育现代化事业推向新阶段。

  ——坚持优先发展

  坚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坚持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在全市现代化建设中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坚持重点跨越

  聚焦重大战略主题,做好“国家级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争取建成“国家现代职业教育开放示范区”。力图在基础教育育人模式转换、高等教育的高水平学科建设、教育综合改革等若干领域、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

  ——坚持创新驱动

  进一步解放思想,系统持续推动以简政放权完善教育治理体系为内容,以办学模式改革、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为特色,以课程改革和“互联网+学科”为路径的全面创新。聚焦学校,优化自主办学环境,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坚持统筹联动

  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积极互动,通过配套改革突破教育发展瓶颈;促进教育系统内外资源统筹,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教育发展模式变革与内涵质量提升并举,激发教育的生机与活力;促进国际视野与宁波本土文化传统交融,提升教育的品质与境界。

  (一)学前教育:持续推进公益普惠

  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根据国家全面二孩政策,加强统筹规划,构建覆盖城乡、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投入保障,逐步构建政府投入、社会投资、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完善贫困家庭学前儿童的资助制度。适时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创新符合幼儿发展规律的教养模式,重视队伍建设,构建结构合理的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体系,加强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推进幼儿园内涵建设和科学发展。强化监督管理,构建学前教育质量监管体系,加强0-3岁早期教育的规范与指导。

  【重点任务1】完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优化布局,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2017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0%以上。到2020年,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00所,农村幼儿园基本装备升级改造400所。实施农村幼儿园提升工程。到2018年,省等级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达到95%以上。有效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的矛盾。

  【重点任务2】加强学前教育保障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策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市)区政府应逐年增加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逐步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内涵发展的投入比重,各县(市)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在8%以上,不举办高中段教育的县(市)区巩固在12%。

  【重点任务3】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贯彻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促进学前儿童身心和谐发展,以游戏为基本形式,开展丰富多样、富有创意的学前教育活动,实施快乐启蒙教育,坚决抑制“小学化”倾向。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园长及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比例达到70%以上;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人均年收入不低于事业编制同级教师收入80%;按标准配齐配足保教人员。建立全市、县(区、市)、园三级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完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制度。

  【重点任务4】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和管理

  大力扶持一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各级政府应出台政策,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生均补助、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提供政策支持等方式,建立“自收自支、自主发展”的一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运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二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类扶持和规范管理,探索实施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办法,建立非营利运作机制。逐步实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质价统一的星级收费机制。

  (二)中小学教育:提升内涵品质提供多样选择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学校自主设定人才培养目标,科学设计课程体系,优化教学活动。做好学生学业、职业与人生规划指导,鼓励学生多元发展。鼓励差异化办校、特色立校。

  深入推进教育公平。完善特教体系,全面实行融合教育。探索英才儿童教育的有效途径,培养创新人才。以县(市)区为单元,完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制度,保证已落户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享受和当地居民同样的入学政策同时,根据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制订并实施与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相挂钩的入学政策,有效防止因大量人口无序流入造成教育资源无法支撑、教育质量下降等情况发生。至2020年,全市中小学校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成,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形成。

  【重点任务5】优化中小学教育教学组织形式

  总结中小学教育育人模式转换经验,探索新的教学组织形式和评价方法,确立一批“优教乐学”典型学校。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强化市、县(市)区两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全面推行小学阶段零起点教学,小学低段不考试不跨校统测。多形式开展更加个性化的小班化教育。

  【重点任务6】深化课程改革

  全面实施课程改革,严格遵循课程标准,学校自主建立和完善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体系。加强必修课程校本化建设,提高选修课质量。选修课比重,高中学校超过35%,初中学校超过20%,小学超过15%。中小学全面开展分层走班教育,高中段学校主干课程90%以上实行分层走班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广泛增设劳技课、实践活动课,加强书法教育。加强普通高中学生职业教育选修课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推进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培养学生自主选择能力。

  【重点任务7】探索学生创新素养培养新模式

  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实施中小学实验室全面提升工程,大力建设创新实验室与探究活动区,在普通高中推广建设学科教室。改进学生创新素养培养方式和评价方式,加强普高优势学科建设。积极搭建各种平台,支持高中多种形式培养特色创新人才。开展英才教育研究,探索超常学生的早期发现和跟踪培养途径。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吸收优秀人才加盟创新人才培养导师团队。

  【重点任务8】推进特色学校建设

  大力推动学校特色化办学、个性化育人,建设一批在德育、科技、艺术、体育、课程改革和学校文化等方面各具特色的学校。稳步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形成一批办学特色鲜明、育人模式创新的义务教育特色学校。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办学,建设特色课程体系,形成育人特色,提升办学水平。

  【重点任务9】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财力困难地区和相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完成全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项目45个,帮扶结对80所左右义务段学校。通过薄弱学校委托管理、教师交流、集团化办学、学区化组织等形式,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建档工作,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活动。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标准化建设。

  【重点任务10】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公办优质高中按各初中学生基数为主要依据均衡分配保送推荐名额。健全多元招生录取机制,建立分类型、可选择的初升高考试招生制度。优化初中学业考试命题,落实学科核心素养。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利用大数据记录学生成长全过程,强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中的应用。制定针对新高考改革的高中教育实施方案,市、县(市)区两级教育业务部门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等方面加强指导,学校加强教育资源重组、教育质量评价,做好“三位一体”、自主招生、志愿填报等指导。

  【重点任务11】促进特殊教育品质提升

  落实教育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提升融合理念,推进随班就读,实施“卫星班”模式试点。建立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发展残疾儿童学前三年教育,加快推进残疾少年高中段教育和职业培训,积极探索残疾人高等教育。建立残疾儿童入学鉴定专家团,对残疾儿童的健康入学状况进行鉴定评估,建立残疾儿童发现、诊断、评估、安置、教育、康复一体化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康复设施设备的投入和指导教师的培训,推进全市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

  (三)职业教育:服务发展推进创业创新

  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建立多元开放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引进海外优质项目和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扩大与提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规模与质量。建设“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全面推进创业创新教育。

  健全校企合作机制。探索推行现代学徒制。打造职教培训产业,辐射服务长三角及周边地区。优化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加强职业院校与县(市)区、产业集聚区合作办学,增强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至2020年,完成“国家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建设,建成“国家现代职业教育开放示范区”,成为国内一流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高地。

  【重点任务12】产教融合推进工程

  重点扶持建设1个依托职业院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示范性校企合作共同体)、10个工程研发中心。吸引校外能工巧匠进校兼课,重点建设30个名师工作室和大师工作室。加快产教协同创新,推进国家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示范项目建设,建成10个产教协同创新中心或平台。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评价和服务职业教育作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达到20所。完善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公共职业培训平台和“校企通”平台,分专业大类在龙头职业院校建设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推动杭州湾协同创新试验区、培训港建设,打造5个全国性培训品牌。

  【重点任务13】专业结构调整工程

  优化布局,合并部分中职学校,将数量调整到30个,达到省三级以上职业学校标准比例为100%,省一级职业学校覆盖面超过70%,重点扶持建设10所中职名校。加强中高职特色优势专业建设,打造50个中职名专业,20个高职特色专业和15个优势专业。逐步统筹管理全市技工院校与职业院校的办学规模、专业结构、人才培养和职业资格认证,积极组织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提升宁波职业教育整体竞争力。

  【重点任务14】衔接与融通工程

  扩大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规模,到2020年,中职学校毕业生升学率达50%。探索中职学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试办“3+4”专业,探索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建设。统筹职业教育制度与技工培养制度的有机衔接,推进共建共享,丰富中小学生职业体验内容与形式,加强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畅通普职之间的学生互转通道,到2020年基本实现普职融通。建成宁波市学生职业体验拓展中心,年接待学生达1万人次。

  【重点任务15】课程改革深化工程

  大力倡导并培育“工匠精神”,全面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推进选择性课程改革,形成既能满足学生直接就业需要也能满足学生继续升学需要的课程体系,完善“模块化课程”选择机制、“工学交替”教学机制和“做中学”学习机制。建立专业专家标准与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试点国际水平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开发与实施,探索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两考合一”、“双证融通”。深化创业创新教育,建成30个“创新实验室”和30个“创业一条街”,培育中高职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100家。

  (四)高等教育: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

  优化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实施高水平大学和特色学院建设,推进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强化教学地位,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激励与发展机制,鼓励教师创业创新。增强高等教育服务能力,加强师范教育,增加高校发明专利授权量,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构建教产协同创新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活高校发展动力。深化校地共建机制,加强高校与县(市)区、高新区、产业集聚区合作办学,增强服务区域产业发展能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高校评价机制。

  到2020年,引进一所国内一流大学在宁波建设校区。

  【重点任务16】实施重点高校和特色院校建设

  支持宁波大学建设首批省重点高校,以中外合作加强宁波诺丁汉大学高水平学科建设,指导宁波工程学院、浙江万里学院、宁波大红鹰学院开展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建设,推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探索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推动医教研一体化,建设宁波医学中心。加强高等教育战略研究,建立宁波市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和宁波市高等教育研究联盟。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

  【重点任务17】深化与名校、区域的战略合作

  与中国社科院共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打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库。整合浙江大学在甬各类教学与科技资源建设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支持浙江万里学院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共建“宁波市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北京外国语大学丝绸之路研究院宁波分院)”。推进宁波大学科技学院迁建和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等建设,完成宁波大学科技学院落户慈溪科教园区和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在奉化市主校区建设工作。支持与天津大学共建宁波研究院。

  【重点任务18】加强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

  开展一流学科建设,力争5个以上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10%,10个以上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重点建设新材料、海洋工程、信息、金融、旅游等一批地方和行业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着力建设海洋、旅游、纺织时尚、电商等10所专业特色学院。重点扶持本科院校建设20个特色专业和15个优势专业。加快国家、省(市)、校三级协同创新体系建设,争取建设5个左右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积极支持高校申报认定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

  【重点任务19】强化教学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落实教学中心地位,深化教学改革,小班化授课比例超过60%,分层分类教学课程比例超过50%,选修课比重超过50%。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卓越工程师、卓越农林人才、卓越医生等“卓越计划”。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推行产学研合作教学模式和双导师制,成立宁波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孵化一批创新创业项目,全面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建立高等学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定期发布高校办学质量报告制度,探索建立全市高校评价信息数据库信息系统。完善市、校、院(系)三级教学督导体系。

  (五)终身教育:学习环境更开放便捷

  完善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深入贯彻《宁波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推进“教育进社区,学习到家门”,建设覆盖面广泛的继续教育、终身教育学习平台,培育和创新学习共同体。探索各类教育相互衔接贯通终身教育框架制度。运用市场机制,配置终身教育的社会资源。推进各类教育培训,夯实市民的终身教育发展能力。全面建设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重点任务20】实施学习型城市创建工程

  健全市、县(区、市)、街道(镇乡)、社区(居委会、村)四级继续教育、社区教育与终身学习机构。启动学习型区县、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县(市)区创建学习型城市达到90%,创建80个左右学习型乡镇(街道)。加强成人(社区)教育学校建设,建成60所左右特色示范成人(社区)学校,扶持30所左右基础薄弱的成人(社区)学校建设,创建50个成人(社区)教育培训品牌项目,继续实施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建成宁波市现代成人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开展城乡扫盲行动,到2020年,全市15岁以上常住人口识字率超过98%。

  【重点任务21】实施终身教育“互联网工程”

  加快终身教育数字化建设。完善提升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和现代服务业职业培训平台。构建全市终身学习地图和终端服务体系,支持建立县、乡镇(街道)级平台分中心,分中心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推进学分银行建设,探索成人中高等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的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工作。完善自学考试与其它教学形式的衔接沟通机制,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重点任务22】实施“双证融通”试点工程

  建立与人社部门等协作机制,推进部分成人大、中专专业“双证融通”改革。建立“双证融通”专家资源库,建设10门以上成人中专骨干专业课程。100门左右市级成人(社区)教育特色课程。成立终身教育资源开放联盟,确定100家左右试点单位。吸引社会资金和社会化培训机构参与终身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开发,成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

  【重点任务23】实施老年教育提升工程

  依托宁波社区大学成立市老年开放大学,推动县(市)区建立老年开放学院,乡镇(街道)建立普惠性老年教育学校,扶持10个左右县级老年开放学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形成老年教育与老年照护一体化发展格局。常住老龄人口中享受老年教育人口覆盖面超过60%。充分利用老年人教育资源,倡导“老有所为”。

  (六)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创新德育形式,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工作。将核心价值观内容细化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标准,培养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培养和增强学生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提升体卫艺教育教学水平。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培养学生良好的运动意识和运动习惯。改进美育教学,着力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艺术气质。提升校园文化,开展美丽校园建设,打造快乐校园。

  【重点任务24】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

  加强理想信念、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传统文化、传统美德等教育,筑牢学生理想信念的根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大学生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对中学生突出公民教育,对小学生及在园幼儿突出行为养成教育。贯彻落实新《中小学生守则》,制定《宁波市中小学生德育发展指导体系》。加强法治教育,在小学、中学、大学依次开设“法治常识”课程、“法治知识”课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等系列法治公共课程。高校开展思政理论课改革建设工程,建设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研究项目。

  【重点任务25】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

  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深化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和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创建工作,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和转介机制,推动大中小学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机构全面达标。全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C级证书持证率达70%,规范化心理辅导室比例达到85%以上,建设100个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积极开展亲子辅导,逐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建设,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生师比不高于1000:1配备(不足千人按千人计)。

  【重点任务26】全面落实实践育人

  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实践教学比例,纳入教学计划。制定《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方案》,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高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制度,大力开展创新实践活动。严格落实《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本土社会资源的教育功能,完成宁波市(杭州湾)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工程,完成80-100家市级资源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完成200家左右的县级社会实践大课堂资源基地。积极扶持社区强化育人功能,完善市级资源基地运行机制,完成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平台建设,实现社会实践活动校内学分认证。

  【重点任务27】打造体育艺术品牌项目

  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程,构建科学合理的中小衔接的体卫艺课程体系。推进体育艺术“人人工程”,树立正确的强身健体和审美观念,实现每个毕业学生有一门或以上才艺特长和体育运动特长目标。重点打造200项学校体育艺术活动品牌项目,举办市、县、校三级联动的体育艺术品牌项目展示活动,扩大足球、篮球、乒乓球、游泳四大联赛的学生参与面。发展校园足球计划,在广泛普及基础上,评选100所市级足球特色学校。大中小学全面完成“美丽校园”创建。

  【重点任务28】全面增强学生体质

  建设宁波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指导中心,建立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哨点和档案,完善中小学体育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和监测体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加强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构建布局合理的大、中、小学一条龙课训练体系。探索“医生进校园”机制,建立学校卫生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

  (七)教师发展:落实教师优先发展战略

  落实教师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执行严格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和教师任职制度,完善教师聘任制度,健全教师队伍退出机制,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建立教师身心健康支持制度,完善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形成高质量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优化师资均衡配置机制。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促进教师在区际校际、公办民办学校间合理流动。统一管理教师信息,完善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绩效考核制度。倡导教育家办学,实施校长职级制,实现校长专业化、职业化。推进名校长“甬派教育家”培养。

  【重点任务29】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强化师德教育,引导教师做品格优秀、业务精良、道德高尚、行为世范的教育工作者。完善师德规范,健全激励机制,不断增强教师的幸福感、使命感。健全教师荣誉体系,大力表彰教书育人模范。建立师德档案,严格考核管理,严禁公办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健全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监督和查处机制。对教师考核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重点任务30】师资培养工程

  建立合作导向的教师培训新格局。完善“培训机构开放竞争、参训教师自主选择”机制,充分落实教师自主培训选择权。构建高等师范院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协同培养培训教师机制,建设50所各级各类教师发展学校,争取建成10所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实施名教师培养“常青树”计划,建立50个发展团队。继续推进“曙光工程”、“卓越工程”,实施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选拔培养200名左右优秀乡村教师;实施班主任素养提升工程;扶持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教师培训。完善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完善教育科研的统筹规划和质量管理,建立教育科研协同创新机制。

  【重点任务31】构建校(园)长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建立跨校公开选拔、校内直选等多渠道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试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职级制。建立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激励问责和退出机制。加快校(园)长队伍专业化建设步伐,实施校(园)长硕博学历提升计划、“甬派”教育管理名家培养计划、乡村校长“春笋”养成计划、青年干部储备历练计划。

  【重点任务32】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

  全面推行“国标、省考、县管、校聘”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建立由学校主导的教师招聘制度。继续推进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百川计划”、高校人才引进“甬江学者计划”和“3315计划”、“泛3315计划”,加快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的学术大师和学科带头人。完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全面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加强教师资格管理。明确学校在完善教师全员聘任制度、强化绩效管理、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健全教师退出机制等方面的主体权力与责任。加强教师分系列管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支持优秀教师参与课程改革跨校开课。完善义务段学校教师(校长)在区域内定期交流制度。

  【重点任务33】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

  落实国家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要求,着力解决编制不足和有编不用等问题。根据新高考改革要求,探索建立教师资源市场。按标准配足配齐幼儿园保教人员。建立完善高校机构编制备案制,建立生师比与岗位总量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

  (八)智慧教育:教与学方式更优化高效

  打造宁波智慧教育升级版。建设完善“一个门户、三个平台”,即宁波智慧教育门户网站,智慧教育学习平台、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智慧教育云平台。制订和规范智慧教育管理制度。形成合理的信息资源开发与应用框架,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广泛共享。建立健全智慧教育应用人才培训机制,完善智慧教育育人模式。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引导教师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培养学生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获取知识的能力。加强信息技术伦理道德教育。

  【重点任务34】建设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继续加强信息化应用体系建设,构建以学生数字档案系统、家校互动系统为主的教育管理体系,以资源共享系统、远程教育系统为主的教学服务体系,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继续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建成教育机构信息库、教育资源信息库、教职员工信息库,完善市级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优质教育资源库和高等教育精品课程资源库以及继续教育特色项目资源库。创建100个中小学学科资源基地,创建100个乡镇(街道)和学校整体推进智慧教育综合试点、100个基于移动终端的智慧教室、300个基于学科与信息化整合的创新实验室等的智慧教育教与学方式变革试点。

  【重点任务35】推进智慧校园标准化建设

  加大全市教育网络建设力度,完成与市教科网的万兆互联,建成贯通全市、带宽10G的教育骨干网,根据《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标准》、《宁波市教育网络建设标准》,开展标准督查、评估、表彰。实现山区、海岛等偏远地区教育网络全覆盖,中小学校均达到《宁波市教育网络建设标准》A型校园网络技术规范。100%的大中小学校、80%以上的幼儿园、100%社区学院和农村成人学校实现宽带到校到教室,无线宽带覆盖校园教学、办公及主要公共活动场所,人人拥有至少一种便捷可用的终端;全面实现教学班班通、人人通。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从“数字化校园”到“智慧校园”建设的跨越,实现全市200所左右的中小学校达到“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各学校制定智慧教育工作激励方案,对教师开展信息化教学情况进行督查、评估与考核。

  【重点任务36】促进“互联网 + 学科”融合

  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资源、课程结构及课程实施等方面的有效融合。鼓励探索“翻转课堂”、混合式学习、移动学习等新型教与学方式。在宁波智慧教育学习平台上开展100所学校、1000个教师、5000个学生优秀网络空间评选活动;制定宁波市微课程建设标准等;进行信息技术的教学应用研究。利用互联网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校环境。

  (九)教育国际化:扩大开放深化合作

  扩大教育开放,全面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做好部市共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建成国内一流教育国际化城市。

  【重点任务37】加强与国外学校的交流与合作

  支持大学、高中与国际知名学校学生交换互读、学分互认。吸引境外学生来甬留学,支持在校大学生到境外留学。100%的高校、80%以上的高中段学校和30%以上的义务教育段学校与国外学校建立经常性的教育教学交流关系。35%以上高校专任教师拥有3个月以上留学访学经历;10%以上高中段专任教师和3%以上义务教育段专任教师拥有国外学习培训经历。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留学生比例超过4%,其中学历教育留学生规模达到在校生数的2%以上;国内学生通过交流生、交换生赴境外学习比例超过3%。每年资助200名优秀本科学生、30名研究生赴境外高水平大学进行为期一学期或一学年的专业学习。定期开展教育系统国际艺术体育交流,重点办好每年一届宁波国际大学生节,积极参与中外合作“宁波周”活动。

  【重点任务38】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

  积极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育人模式,拓展合作办学的领域,争取再引进国外知名高校创办5所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引进国外优秀教材和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本科院校50%开设一门以上全外语授课的国际化专业、高职高专院校50%以上开设三门以上的全外语授课课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数达到50个。20所中等职业学校有一项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入10门国际化课程。加快推进宁波(中国)供应链创新学院和宁波TAFE学院建设,建成宁波国际职业技术学院。

  【重点任务39】丰富教育国际化内涵

  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培养学生国际交往和竞争能力。加快建设国际学校,出台宁波市外国语学校或国际学校办学标准,重点扶持若干所高标准外国语学校或国际学校。全市聘请外籍教师人数达2000人,高中及以上学段学校聘用外籍教师比例达100%。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在海外建立分校,或设立海外学习中心。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支持高校帮助“走出去”企业开展面向当地员工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建成宁波援外职业教育集团,年培训能力达5000人次。积极推进汉语志愿者项目,传播中国文化。

  【重点任务40】深化甬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机制

  深化甬港教育交流,拓展甬台澳教育合作。至2020年,新增30所以上的友好校际合作院校或姊妹学校,推进学生交流、科研合作、教师互访等方面工作。办好甬港教育合作论坛。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和改进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对知识分子的凝聚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推进教育阳光工程,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以党内民主促进校园民主,充分调动民主党派、群团组织和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推进校务公开,加强群众监督,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构建健康、稳定、有序的良好环境。

  进一步落实政府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责任。坚持教育的公益性,维护教育公平,关注困难群体,提供惠及全民、高质量的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着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严格管理课堂、报告会、讲座、论坛以及校园网络等教育教学阵地,坚决抵制各类非法渗透。倾听师生意见和呼声,关心并积极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问题,及时化解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及教代会的民主参与、监督管理等作用,建设和谐校园。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学校与相关部门和社区的合作,建设平安校园,坚持师生员工思想状况滚动调查和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制度。加强教育宣传,传递正能量。推进学校、家庭、社会联动保护,为青少年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北高教园区发展的统一规划和领导,实施北高教园区品质提升工程。

  (二)投入保障

  按照确保教育经费实现法定“三个增长”的要求,逐步落实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教育的经费保障责任。预算内教育拨款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在“十二五”基础上保持逐年增长。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教育。2020年全市教育领域民间资本投入占教育总投入的比例达20%。进一步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提高企业、行业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对教育投入的积极性。完善教育捐赠政策,争取各方面社会资源支持教育发展。探索建立教育产业发展基金。

  合理制定和调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经费补助标准。适时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到研究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至2020年末,我市义务段公用经费最低标准要达到小学每生每年110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普通高中学校的最低日常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要达到每生每年3000元。逐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完善高校拨款制度,建立财政拨款与高校招生规模、专业结构、办学水平等相挂钩机制,确保财政对高校拨款标准逐步提高,到2016年,普通本科院校生均财政经费达到全国较高水平;到2017年,高职高专院校生均财政经费水平不低于本科院校水平;到2020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普高的2倍。

  (三)体制创新

  进一步简政放权。以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为核心任务,加快健全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现代学校运行机制。加大力度推进部分行政职能向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转移,减少行政干预。按照精简和必要的原则编制评审项目和检查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控制针对学校的评审、评估和检查。梳理各类领导小组,建立行政审批、专项经费、检查评比等工作归口管理制度。

  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依法制定和修订学校章程,实现一校一章程,建立学校依章程自主管理的制度。完善学校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制度,设立学校学术委员会,高中段学校完善建立学生代表大会等制度。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学校制度体系。理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关系,践行管、办、评分离机制。推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

  试行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通过合作办学、股份制改造、委托管理等形式参与公办非义务教育段学校办学,参与职业学校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共建大中专学生科研创业孵化基地,参与建设教育改革发展研究、评估、咨询类中介组织和机构,参与智慧教育和教育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金融、保险、担保机构为混合所有制学校提供融资、贷款融资、风险管理、信用担保等服务。

  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健全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变更、退出机制。探索选派公办学校教师到全日制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办法。完善民办学校招生制度,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竞争力,促进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有序竞争、协调发展。健全非公所有制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章程,建立完善董事会或监事制度。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监管、风险监控和财务公开制度。建立和实施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义务段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到2020年,育人模式新颖、品牌效应明显的特色民办学校占全市民办学校总数35%以上。

  (四)监测督导

  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快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坚持依法督导,健全督导反馈、问责、奖惩制度。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开展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育评估社会化,开展第三方评估。

  《规划》与建设计划、行动计划以及年度计划紧密结合起来,远近结合,形成合力,使《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县(市)区、本部门和学校实施《规划》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要纳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和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实施一段时期之后,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要组织开展实施评估,全面分析检查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附件1:市本级重点基础建设工程

  附件2:各县(市)区重点基础建设工程

  附件3 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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