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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浙发改规划〔2016〕554号
[ 作者: 浙江省教育厅   来源: 宁波教科网   发布机构: 浙江省教育厅   点击数:13050  更新时间: 2016-8-16  10:2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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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列入省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重点专项规划。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2016年8月16日

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着眼于在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总体部署和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在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省教育工作者的执著创新、奋发努力,胜利完成了既定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教育公平取得显著成就,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对外宣布实现公办中小学招生零择校,“三残”儿童义务教育全面普及,符合条件的外省务工人员子女在我省全面实现流入地升学。教育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成为全国试点地区,课程改革在大中小学全面深入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和中小学公办教师交流制度在全省全面实行,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覆盖到各级各类教育。教育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各县(市、区)均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近三分之一县(市、区)经认定基本达到省教育现代化县标准,全省各类教育普及化水平大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和世界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不少指标高于世界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浙江教育已总体上具备了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现实发展基础。

    当今世界,新科技革命风起云涌。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多地表现为科技与人才的竞争。我国伴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驱动已成为核心和第一发展要素,实现中华民族百年复兴梦想,在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科技,根本在人才,基础在教育。

    对照中国尤其是浙江加速转型升级的全面需要,对照人民群众读好书的新期盼,对照建设现代化教育的要求,浙江教育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全社会教育观念和教育理念在不少方面仍比较滞后,过度应试教育现象仍比较突出。区域教育发展差距还过大,浙西南山区教育发展仍面临着许多困难。整个教育体系还不够完善,高等教育整体办学水平还不高,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仍比较薄弱,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还很不系统全面。必须正视和下大力气解决这些教育问题,进而促进浙江教育向着更宏大的发展愿景大步前行。

    二、总体要求

    面向“十三五”,浙江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要求,着眼实现教育现代化,紧紧围绕浙江发展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着力于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实现协调、增强活力、强化服务,一心一意打造让人民满意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成长,在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实现中国梦培养更多的合格建设者、可靠接班人。

    在工作推进中,始终坚持以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统领,以提高育人质量为中心,以深化教育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强化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根本标准,不断提高浙江教育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和全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从浙江教育的现实发展基础和发展要求出发,“十三五”期间,浙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立更加完善的教育体系,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提供更全面的优质教育,形成更广泛的公平教育,构建更有效的教育技术支撑基础,健全更加多元开放的教育体制和机制,到2020年,在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教育普及化水平全面提升。在切实巩固基础教育普及水平的基础上,特殊教育向学前三年教育和高中段教育延伸,三类残疾学生学前三年和高中段教育普及率分别达到90%和8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2%以上。

    ——教育均衡化水平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整体差异系数以县域为单位缩小至0.30以内,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超过95%,学前教育等级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超过95%,其中一级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超过35%。中等职业教育等级学校比例进一步提升,三级以上职校比例达到95%以上,其中一级职校比例超过70%。

    ——教育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100%的大中小学校和80%以上的幼儿园实现宽带到校到教室,无线宽带覆盖校园教学、办公及主要公共活动场所,人人拥有至少一种便捷可用的终端;全面实现教学班班通、人人通。在所有高校、高中段学校和80%的义务教育段学校、60%的幼儿园建成智慧校园。基于技术的学校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取得新突破,实现基于大数据的教育教学精准管理。

    ——教育国际化水平全面提升。100%的高校、80%以上的高中段学校和30%以上的义务教育段学校与国外学校建立经常性的教育教学交流关系。35%以上高校专任教师拥有3个月以上留学访学经历;10%以上高中段专任教师和3%以上义务教育段专任教师拥有国外学习培训经历。本科院校50%开设一门以上全外语授课的国际化专业、高职高专院校50%以上开设三门以上的全外语授课课程。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留学生比例超过4%,其中学历教育留学生规模达到在校生数的2%以上;国内学生通过交流生、交换生赴境外学习比例超过3%。

    ——教育个性化水平全面提升。高校小班化授课比例超过60%,高中段学校小班化授课比例超过60%,义务教育学校小班化授课比例超过50%。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分层走班教育,其中高校实施分层分类教学课程比例超过50%,高中段学校主干课程90%以上实行分层走班教育。选修课比重,高校超过50%,高中学校超过35%,初中学校超过20%,小学超过15%。

    ——教育终身化水平全面提升。终身教育资源更加丰富多样,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格局基本形成,15岁以上常住人口识字率超过98%,常住老龄人口中享受老年教育人口覆盖面超过60%。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教育事业主要预期指标

指 标

单位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

万人

181

222

学前三年入园率

%

97

97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万人

505

535

巩固率

%

100

100

高中段教育

在校生

万人

142

160

毛入学率

%

95.9

98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万人

65

69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万人

57

63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

万人

148

159

在校生

万人

133

144

其中:研究生

万人

6.35

8

毛入学率

%

56

62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万人次

800

1000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任务

    大力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更为广泛、更高层面的教育公平。

    (一)学前教育

    统筹考虑城市化进程、新的人口政策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政策调整带来的人口变动影响,科学谋划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合理进行布点建设,重点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努力实现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入园。

    顺应儿童发展天性,提高幼教保育质量,推广游戏型教育,寓教于玩,寓教于乐,切实纠正幼教小教化倾向,以建设等级幼儿园为抓手,不断促进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

    建立由教育、卫生和体育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幼儿健康水平监测和评估机制,实行对各类幼儿园幼儿成长进步的常态监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家庭及社区为依托,探索开展幼儿早期保教服务。

专栏1 持续推进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完成学前教育第二轮行动计划任务。适时制定到2020年的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到2016年,全面解决无证园问题;到2017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0%以上;到2018年,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5%以上。

专栏2 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程

以县(市、区)为单位,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编制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专项规划,制定政府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建成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满足城乡幼儿就近入园的需要。

    (二)义务教育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一方面,不断提升农村和偏远地区中小学办学水平,推进农村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教育,切实增强吸引力,促进学生就地入学。另一方面,合理规划城市等人口大量涌入地区学校布局,加强建设,增强教育资源满足教育需求的能力。同时,以市、县为单元,按照居住证管理要求,完善入学条件政策,探索建立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制度,既保证符合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样的入学政策;又有效防止因大量人口无序流入造成教育资源无法支撑、教育质量下降等情况的发生。

    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把重点放在加强薄弱地区和薄弱学校建设上,持续推进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定期排出一部分教育发展薄弱县(市、区)和薄弱学校,进行重点督促和帮助,持续组织经济发达地区支持相对薄弱地区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抬升义务教育发展底部。完善名校集团化、城乡教育共同体等形式,支持优质中小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和新办学校发展,鼓励各地及中小学与省内外重点师范院校及知名中小学合作,多途径、多形式引进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坚持不懈地抓好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深入落实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项制度性规定,切实实现幼升小、小升初不考试,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小学低年段不考试及不进行跨校统测和严格控制义务教育跨校统测等规定要求。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合理划分学区,实行就近入学的政策,把“零择校”认真落实好并坚持下去,坚决制止住任何形式的择校乱收费行为。

    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少年的关心帮助。在学校建立留守儿童少年健康档案制度,落实联系指导老师,努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以及心理上遇到的各类困难。主动会同妇联、关工委等组织,把留守儿童少年关爱工作做到村庄社区,建立起多触角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学校与社区多形式合作,积极促进建立多种托管服务平台,帮助群众解决低年级学生放学后无人照看的困难。

专栏3 基础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工程

落实国家《“十三五”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工程建设规划》,支持加快发展县和海峡西岸经济区革命老区县基本办学条件建设,组织实施一批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加快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持续实施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工程,不断改善城乡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专栏4 中小学小班化教育行动计划

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农村中小学小班化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到2016年秋季开学,小班化教育基本覆盖全省农村所有自然小班学校。研究制定推进城乡中小学小班化教育行动计划,争取到2020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小学30人以下班级占30%,中学35人以下班级占20%,多形式开展更为个性化的小班化教育。

专栏5 基础教育重点帮促县建设工程

实行分类指导,切实加强义务教育薄弱县工作,以 2年为一轮,根据基本办学指标筛选出教育发展重点帮促县(市、区),予以重点督促和帮助,补短板提底部,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三)普通高中教育

    按照增强个体特色化、群体多样化的导向,合理规划普通高中发展。全面推进特色示范高中建设,鼓励普通高中从自身条件和社会需要出发,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尤其是师资、实验室及功能教室、实践教学基地等资源,加强课程建设,着力培育和凝练以课程建设为代表的育人特色,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推进普职融通。在普通高中,增加职业技能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制度,实现学生普职高中段学业的有序流转。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资源共享。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普通高中学校开设职业类、技术类选修课程。

专栏6 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工程

完善《浙江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评定办法》指标体系,以推进多样化课程建设为抓手,改革普通高中发展评价机制,鼓励和支持学校实现特色发展,到2020年,全省特色示范高中比例达到80%以上。

    (四)职业教育

    培育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和水平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互补,学校、企业、社会多元办学,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浙江特色和全国领先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尤其是产业升级需要,以组织实施“三名工程”(名校名师名专业建设工程)为重点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为抓手,着力提升我省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切实加强专门化中职学校建设和开展创等级中职学校建设,扶持建设一批品牌专业和优势特色专业,扶持建设一批省级名师工作室和省级大师工作室。做特做优高职教育,支持高职院校强化特色,培育优势,大力建设优势特色专业;强化实习实训,探索建立公共实训基地有效共享机制。建设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职业教育名校。推动一批本科高校应用型建设走在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推进职业教育向着产教深度融合的方向发展。大力倡导并培育工匠精神。推行现代学徒制,加强学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统筹职业教育制度与技工培养制度的有机衔接,推进“两考”合一,实现职业人才培养学校和企业、招生和招工(徒)、学历证书和技能证书的有机结合。坚持培养和培训并举,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优势,多形式参与社会培训,在扩大社会培训中不断拓展职业教育的发展空间。

专栏7 名校名师名专业建设工程

以培养和建设一批“名校名师名专业”为抓手,着力提升我省中职教育现代化水平。重点扶持建设50所中职名校、100个省级名师工作室和100个省级大师工作室、培育300名名师名校长、200个中职名专业。

专栏8 产教融合发展工程

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现双元主体共同育人,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重点扶持建设100个示范性校企合作共同体和一批示范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双证融通”,实现“两考合一”,创新育人模式。落实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支持更多的本科高校开展应用型转型改革,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加强产教融合项目建设,支持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加强技能实训设施建设。

专栏9 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工程

每年举办一届中职学校师生职业能力大赛和职业教育活动周。全面推广创新创业教育,建设100个“创新实验室”和100个“创业实验室”,培育50个中职毕业生自主创业典型。

    (五)高等教育

    合理布局,优化结构,促进各个高校合理定位、特色发展。按照综合性、多科性和研究为主型、教学研究型、教学为主型的二维结构思路,对高校进行分类指导。支持浙江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力度,加强重点高校建设。力争10所左右本科高校在全国同类型高校中处于前列,高职教育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发展。

    深入推进学科、专业与产业、企业对接。着力建设一批与我省大力发展的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新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紧密结合的学科专业。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对重中之重学科和人文社科基地等进行整合,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完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学校调整改造社会需求不足、办学水平较低的专业,鼓励建设适应产业需求、特色优势明显的专业。

    强化教学地位,提高教学水平。完善教育教学管理,把从严管理和关心帮助贯穿始终,认真实施加强学业管理、学生转专业、青年教师助讲等规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习实训质量,多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结合,积极与地方、行业、企业合作,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和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促进高校建设创业学院。改进教学质量评价,定期组织开展校(院)长教学述职评议、专家教学巡回检查诊断等活动。

    积极支持高校立足自身条件,尤其是学科专业、人才和科研成果优势,围绕国家战略举措和“五水共治”、“四换三名”、特色小镇等省委省政府重大举措,提升创新能力,多形式参加大产业、大企业、大平台、大项目建设。加强协同创新、产学研联盟建设,推动组建信息经济、健康服务业、海洋经济等跨地区产业联盟。培育和发展高校科技经纪人队伍,探索建设更有效的科研成果孵化、推广、应用渠道和载体,促进高校取得更多科研成果,并加快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新型智库。

专栏10 重点高校建设计划

按照“政府主导、高校自主;分类发展、重点突破;注重实效、动态调整”的原则,动态建设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力争全省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6位,10所左右本科高校在全国同类型高校中处于前列。

专栏11 一流学科建设工程

整合重中之重学科和人文社科基地项目,以一级学科为依托,瞄准国家要求和标准,开展一流学科建设,力争40个以上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10%,100个以上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

专栏12 优势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围绕国家尤其是我省转型升级需要,重点扶持本科院校建设200个特色专业和150个优势专业;高职学校建设200个特色专业和150个优势专业。

专栏13 2011创新计划

遵循国家总体部署,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积极构建以重大需求为导向的国家、省、校三级协同创新体系,建设50个左右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积极支持高校申报认定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

专栏14 新型高校智库建设工程

瞄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统筹整合优质资源,建设30个左右新型高校智库,形成一批优秀研究成果。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申报成为国家智库。

    (六)特殊教育

    从帮助残疾人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出发,树立、宣传、推广特殊教育融合理念,完善特殊教育布局,增强特殊教育有效性,促进特殊教育学生更好发展。

    加快实现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段教育的延伸。有计划地改造幼儿园设施条件,全面推行残疾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在全省全面实现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段教育的15年免费教育。

    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深入融合。落实各类高中段学校和高校接受残疾学生的责任,并积极创造适宜残疾人就读的条件。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与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合作举办适合残疾人就业的专业及实训平台。认真做好重度、极重度残疾少年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推进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班建设。把特殊教育服务范围扩大到自闭症等儿童少年。推广特殊教育学校加卫星班的特教布局模式,结合资源教室建设,针对残疾学生情况和教学效果,有分有合,实现随班就读与集中教育的有机结合,更多地为残疾人提供与健全人在一起的学习教育机会,提升他们融入社会的能力。

    加强教育和卫生、民政、残联等行业部门的合作,促进医疗康复与教育的更紧密结合。制定和完善标准,加强与医院、社区卫生中心及各类康复机构的合作,实现医疗、康复和教育的同步进行,充分发挥治疗康复在残疾学生教育和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专栏15 推广特殊教育学校加卫星班分布模式建设工程

致力于增强残疾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按特殊教育学校加卫星班模式,争取每所特殊教育学校都能根据教育需要,选择普通中小学校和职业中等学校,建设若干卫星班,实现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有机融合。

专栏16 提升特殊教育医疗康复能力计划

制定标准,推动各地增添特殊教育学校及卫星班的医疗康复设施及专业人员配备,以省为主,组织开展面向特殊教育的医疗康复人员培训。

    (七)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

    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理念,把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从为人的生产就业服务扩展到为人的生活乃至情趣爱好、精神充实服务等更广阔的领域,使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成为全社会的普遍追求,使读书学习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和终身习惯。

    多形式建设覆盖面广泛的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学习平台。加强乡镇成校、社区学校、广播电视学校、老年大学建设,并以此为依托,形成遍布城乡的基层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省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和城乡成人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为抓手,积极培育社区教育培训品牌项目,打造成人社区教育特色课程。借助市场力量,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化培训机构参与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促进网络运营等相关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搭建线上线下学习平台,为各类学习者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学习内容。

    积极探索建设各类教育相互衔接贯通的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框架制度。完善和发展自学考试制度,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纵向衔接、横向贯通。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积制度。依托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建设学分银行,使各类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有效衔接,逐步形成各类学习成果的登记、认证、评估与转换机制,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成果互为认同和转换,多方位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全面建设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专栏17 成人继续教育服务工程

开展成人继续教育工作,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到2020年使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学习型城市要求,建设300所现代化成人(社区)学校,打造300个成人培训项目品牌,全面提升成人继续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城乡居民需求的能力。

专栏18 建设学分银行及学分转换机制

依托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开展学分银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学分认证体系建设、组织架构和系统建设,以学分为计量单位,对学习者的各类学习成果进行认证与核算,形成学分认证、积累与转换等功能,构建各类教育衔接贯通的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立交桥。

专栏19 城乡扫盲行动计划

制订新一轮城乡扫盲行动计划,依托乡镇成校和城市社区学校,以开展老年教育为重点,持续开展扫盲教育,到2020年,全省15岁以上常住人口识字率超过98%,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质。

    四、素质教育

    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着眼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可靠接班人,提高学生核心素养,尤其是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和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规划不同成长阶段学生的素质教育内涵和方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大学生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对中学生突出公民教育,对小学生及在园幼儿突出行为养成教育,切实完善学生不同成长阶段既相互区别又连贯衔接、循序渐进的学校素质教育体系。

    (一)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认真用好各类国家统编德育教材和省级地方德育教材,倡导学校有计划地挖掘地方德育资源,使德育既充分体现国家要求,又密切呼应时代和地方变化,更加通达和接地气。完善德育教学,贴近学生、贴近生活,增强互动性,提高德育教学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化各类专业课的德育责任和德育功能,使知识、能力培养与德育培养融为一体。

    (二)加强实践教育。积极鼓励并有序组织学生走进企业、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军营,开展实践体验,增加广大学生对社会的认知,对国情省情乡情的了解,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充实中小学劳动课及实践活动课,强化高中段实践教学,促进高校校内教学与社会实践教学的有效衔接。加强各类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社会教育资源的育人功能。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与自身年龄相适应的“学雷锋”等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第二课堂的育人作用。

    (三)深化对学生的人文培养。多形式组织大中小学校学生参加和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科学精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科学课。加强中学生的实验能力培养。提高大学生的科学思维水平。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以家国情怀、社会关爱和人格修养教育为重点,充实、优化课程和教材,增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系统性。加强法治教育,在小学、中学、大学依次开设“法治常识”课程、“法治知识”课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等系列法治公共课程。加强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工作,培养和增强学生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和预防艾滋病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相关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改进美育教学,开足课程,提高水平,有效发挥各类艺术展演的作用,鼓励学校打造艺术特色,每年对大中小学生艺术素养分别进行监测,着力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艺术气质。

    (四)切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改善体育教学,深化校园阳光体育运动,培育学校体育特色和学生体育爱好,确保学生在校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扩大足球、篮球、乒乓球、游泳四大联赛的学生参与面,重点建设一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通报和成果运用制度,充分调动各类学生开展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发挥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机制作用,关心、辅导加及时治疗,切实增强学生的珍爱生命意识和抗挫折能力。

    (五)大力建设校园文化。根据办学定位和育人特色以及办学条件,合理规划建设学校环境文化,科学凝练和倡导学校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以师生为建设主体,在中小学全面开展美丽校园建设,并积极推进打造“快乐校园”、“幸福校园”。有形建设与无形建设并举,全方位提升大学校园文化水平。深化大学生文明寝室创建,创造条件广泛推行书院制、社区制服务和管理,既改善环境,营造优良文化氛围,又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和水平。

    (六)加强学校卫生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根据学校规模,独立或依托社区卫生机构,设立相应的卫生保健机构,按比例配置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做好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等工作。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加强学生性健康教育工作。

专栏20 思政课程改革建设工程

拓展教学内容体系,包括建立统编教材辅助教学系统;优化教学组织形式,包括推进小班化教学和实践教学;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包括开展百校联百镇活动;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包括建一批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设立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省级专项研究项目,等等,建立浙江特色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内容体系、方法体系、评价体系和保障体系。

专栏21 地方德育教材建设工程

建立大中小学省级地方德育教材修订机制,3年一轮定期修订已有教材,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适时补充辅助教材,使学校德育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专栏22 建设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筛选一批素质教育实践基地进行扶持建设,逐步形成一批面向全省大中小学的各具特色的省级素质教育基地。

专栏23 发展校园足球计划

在广泛普及的基础上,重点建设100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2个校园足球特色县、8支高校高水平学生足球队。

专栏24 心理健康教育建设工程

整合全省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和转介机制,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标准,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库,推动大中小学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机构全面达标,建设20个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800个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

专栏25 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着眼于充分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在全省大中小学全面推行校园文化建设,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全省95%以上中小学校和100%高校完成创建“美丽校园”任务,并推动学校在制度和精神层面下功夫,进一步打造“快乐校园”、“幸福校园”。

    五、教师队伍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发展教育的关键性工作,要着力破解教师工作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和突出矛盾,大力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加强师德建设

    建立健全教师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把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学术规范教育、法治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健全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对教师考核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健全师德表彰激励制度,建立省、市、县、校四级师德表彰机制,大力表彰师德模范和师德先进个人,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

    完善师德建设检查惩处机制,定期开展师德建设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师德规范行为。加强教师管理,严禁公办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加强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弘扬优良学风,健全学术不端行为监督和查处机制。

    (二)完善教师培养工作

    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完善师范生招录政策,鼓励高校积极采用师范类专业“三位一体”自主招生面试方式,更多地招录乐教适教学生攻读师范专业。提升教师学历培养层次,学前教育在大专及以上层次培养,小学教育在本科及以上培养,提高高中段教师持有研究生学历比例。逐步扩大教育硕士培养规模。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以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现代化为宗旨,深化教师教育专业和课程改革。建成一批省级教师教育网络精品课程和教师教育特色课程。创建高等院校、地方政府和中小学校协同全过程参与师范生培养机制,建成一批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制定并实施师范生实践教学规程,保证师范生到中小学教育实践不少于一学期。

    创新职教师资培养模式,探索实施中职学校面向综合性大学非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非师范类大学毕业生入职后先进行一年“师范教育+企业实践”见习培训制度。开展本科师范院校与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大中型企业联合培养职教师资试点工作。在高校试点设立“特级教师工作流动站”,建立高校师范类专业教师每5年到中小学从事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制度。

    扩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规模,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三)推进教师专业发展

    统筹规划和实施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完善“培训机构开放竞争、参训教师自主选择”机制,充分落实教师自主培训选择权。建立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分层分类设计培训项目。加强培训机构建设,提升基层培训教师能力。完善校本研修制度。加强和完善教师培训质量监控机制。

    重点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职业院校“双师型”师资、特教教师、高校青年教师的培训。推进高水平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对特教教师实施医教结合的专项培训。落实高校青年教师助讲制度,切实办好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完善本科高校中青年教师“访问学者”和高职高专院校“访问工程师”培养制度。建立健全高校教师定期培训制度。

    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以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以造就学科领军人才为核心,结合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多形式多途径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加大国家“千人计划”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工作力度,完善“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引进政策,着力引进能够解决关键问题、带动学科发展的高水平团队。

    (四)优化教师管理机制

    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落实国家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要求。按标准配足配齐幼儿园保教人员。创新高校编制管理方式,探索推行编制备案制管理,逐步完善高校岗位设置,建立生师比与岗位总量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和管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形成教师能进能出的机制。全面推行“国标、省考、县管、校聘”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制度,重点落实校长、骨干教师交流和人事关系随迁。严把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关。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准入标准。健全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体系,改革和完善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制度,完善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实现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推动校长的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健全岗位绩效考核,有效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认真落实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制度。逐步提高非在编幼儿教师工资待遇。

专栏26 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工程

构建高等师范院校和中小学校协同培养培训教师机制,全省建设1000所各级各类教师发展学校,其中100所建设成为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明确高校和中小学校在教师培养中的各自责任和义务,形成高等师范院校与中小学校合作培养中小学师资的良好格局。

专栏27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根据国家卓越教师培养要求,重点支持建设25个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00门省重点教师教育共享精品课程,完善师范生招生方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培养模式及教学环境,不断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

专栏28 第二轮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

依托高水平师范教师培养平台,联合已有中小学名师,理论培养与实践培养有机结合,在全省筛选重点培养500名校长和1500名骨干教师,努力打造具有教育家情怀和素质的浙派中小学名师。

专栏29 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

结合重点高校建设、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建设50个高水平创新团队,多途径多形式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500名、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300名,引进“钱江学者”特聘教授200名。开拓本科高校教师学术视野,选派1000名“访问学者”到高水平高校访学,提升高职高专教师实训能力,选派1000名“访问工程师”到企业实践。

    六、教育信息化

    因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坚持“技术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的理念,全面发展智慧教育,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教育变革和创新,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

    加强智慧校园环境建设,构建泛在学习环境。实现各级各类学校主要教学活动场所无线网络全覆盖,人人拥有至少一种便捷可用的数字终端。构建校园智能感知环境,全面建设中小学学科教室和创新实验室,推进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虚实结合实验实训环境建设。

    丰富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每个受教育者。学前教育着力建设一批园本精品课程和经典游戏范例。基础教育阶段重点建设义务教育拓展性课程、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职业教育实现数字资源全专业覆盖。高等教育建成一批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浙江智慧教育服务平台,融通国家、省、市、县、校各级各类资源,创新资源建设机制。

    探索基于技术的教与学创新,促进教学方式变革。鼓励广大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恰当应用各种信息技术,提高学生认知效率,激发学习内驱力。基于大数据和学习分析技术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行为诊断,实现个性化的资源推送和教学互动。鼓励中小学校探索“翻转课堂”、混合式学习、移动学习等新型教与学方式。创新职教教学模式,建设校企合作开放平台。加快高等教育信息化进程,建设浙江省高等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实现课程共享、跨校选课、学分互认;建立浙江省高校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平台,促进远程实验实训指导和教学服务。

    提升教师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完成全员培训。加强对校长的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和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促进网络名师工作室、学科网络研修、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深入应用。建立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完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

    深化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精准管理。在省级教育数据中心的基础上,建成教育云计算服务中心。建设教育大数据应用服务中心,拓展和提升数据的服务范围和服务能力,实现基于数据的教育管理科学决策支撑和精准教学管理。建成教育管理创新支持服务平台。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机制,加强安全保障。

专栏30 智慧校园环境建设计划

建成支持泛在学习、适应教育现代化的信息化基础环境,校园网络骨干带宽中小学达到1G以上,高校达到10G以上,无线宽带覆盖校园教学、办公及主要公共活动场所,基本实现人手一终端,建成校园智能感知环境。

专栏31 智慧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1000门义务教育段拓展性课程、100个中小学学科资源建设基地、1000个经典游戏范例和1000册电子教材,建设“教育资源商城”,建成浙江智慧学习平台。深化网络空间应用,打造100个优秀教育社区和100个特色网络社团。创新信息化教与学的方式,普及推广基于移动终端的教学活动。建成浙江省高校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平台。

专栏32 精准教育管理建设平台

以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为基础,建立浙江省教育云计算中心,建立浙江省教育大数据应用服务中心,建立浙江省教育管理创新支持服务平台。

专栏33 教师教育信息化能力建设工程

全面实施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完成一轮全员培训,重点培育500名信息技术应用学科带头人。深化网络名师工作室、学科网络研修、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建设,推进信息技术环境下基于名师引领、网络协作、主题反思的新型教师专业发展模式。

专栏34 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试点示范项目

以创新教与学方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应用为着力点,进行100个区域和学校整体推进信息化综合试点、1000个基于移动终端、学科教室和创新实验室等的数字化学习与评价方式变革试点和100个数字化学习型社区试点。

    七、教育改革和开放

    坚持问题导向和成效导向,坚定不移地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对外开放,以改革开放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实现教育现代化。

    (一)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重点抓好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以科学选才和公平选才为目标,以扩大选择、强化综合评价和过程考核为重点,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认真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在全国率先建立多类型、多元化高考招生制度。深入推进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着力强化实践技能教学和改革,优化专业课程结构,改革考试内容,建立多元综合型考试评价制度。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落实优质示范高中学校按不低于50%的计划比例向所在区域初中学校分配招生名额的规定,规范特长生招生,逐步取消录取批次,畅通普通高中学校与中职学校之间的学分互认和学生互转通道,探索建立分类型、可选择的初升高考试招生制度,为学生选择升普高和升中职学校创造良好条件。规范义务教育及幼儿园招生行为,科学合理划定学区,巩固“零择校”成果,坚持幼升小、小升初不考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二)全面推进大中小学课程改革。扩大选择性教育,增强校长课程领导力,努力把更多的课程学习选择权交给学生,把更多的课程开发权交给教师,把更多的课程设置权交给学校。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全面实行分类分层走班教学,形成基于主干学科的必修与选修彼此结合互为促进的课程群。在各类中职学校,在深入完善“模块化课程”选择机制、“工学交替”教学机制和“做中学”学习机制的过程中,建设形成既能满足学生直接就业需要也能满足学生继续升学需要的课程体系;加强中高职教育衔接,不断完善“3+2”、“五年一贯制”等职业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中小学校课程改革,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丰富优化拓展性课程,努力培育和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发现和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支持高等院校从学校定位出发,围绕服务学生培养、服务社会创新创业要求,以专业为单位,建设更为丰富、更具灵活性、学生有更大选择空间的课程体系。按照依次递进,避免脱节、重复、交叉的要求,科学编制基础教育各阶段的品德教育、法治教育、艺术教育、体育等教材体系,实现课程的上下衔接、有机贯通。

    (三)积极改革教学方式方法。广泛倡导并推行因材施教,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小班化、走班制教学。伴随着学生心智成熟,逐步加大推行启发式、自主式、讨论式、探究式、实验实训式等现代教学方式。在高中段学校和大学,全面实行分层走班教学,探索实行多学期制、弹性学制和完全学分制。在高校和中职学校,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推动学校实验室、研究基地向学生开放,支持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参与社会实践,尝试进行创新创业。创新研究生教育,完善以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严格课程学习、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教学,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能力,形成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教育并重发展格局。

    (四)大力促进社会力量办学。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统筹规划教育资源配置,宜民则民,宜公则公,积极鼓励企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参与办学。切实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法律地位。制定和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民办教育在财税、金融、土地和社会保障等政策方面遇到的问题。努力增加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推动省、市、县三级政府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推进各级政府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补助生均经费等方式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明晰母体高校与独立学院之间的产权关系和治理关系,推进独立学院不断发展提高。依法引导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教育质量,实现特色化、优质化发展。

    (五)切实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探索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优化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加快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依法依规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推动教育行政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由办教育向管教育、由管理向服务转变,提高综合运用立法、拨款、规划、标准、监测、督导、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等管理指导教育工作的能力。指导学校以章程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坚持和完善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制度;实施校、院系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管理层次、结构和职能。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等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制度。以规范董事会或理事会与学校管理层关系为重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民办学校内部治理体系。

    (六)多形式扩大教育开放。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提高自身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上。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鼓励高校多形式与境外高水平院校合作,举办二级教学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专业和特色课程建设,进行师资和学生交流,建设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争取引进国外一流高校创办中外合作的高水平大学。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优化国别地区结构,注重生源质量,扩大政府留学生奖学金规模,增加勤工俭学机会,努力提高留学生教育层次和教学水平。以教师互访、学生交流和远程教学互动为重点,把中小学生友好活动覆盖面扩大到县城所在地学校,丰富活动形式,深化活动内容。适应对外开放需要,在省内合理规划布局高中段及学前段国际化办学项目,以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健全监管制度,依法规范各类涉外办学行为,把握办学方向。适时变单向开放为双向开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探索开展海外办学。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支持高校帮助“走出去”企业开展面向当地员工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认真办好孔子学院,融入专业性系统教育,增强办学的持续性和影响力。

    (七)完善教育评价制度。着眼于推进素质教育,与高考招生、中考招生相适应,在高中段和初中段教育全面推行建立在客观记实、民主认定、划分等第基础上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提高面向全省中小学的区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水平,深化对比分析,发掘数据对教学的导向作用,增加对社会通报的信息量。建立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审核性评估制度,开展专业论证。完善高校毕业生专业发展跟踪调查,拓展为政府及社会急需的专项调查分析。完善教育现代化评估,建立市、县年度教育现代化实现程度自评数据公布制度。坚持并完善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和谐业绩考核,突出年度进步状况,增强激励性。在实行学校发展性评价的基础上,倡导和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学生、家长评价学校调查制度。努力探索提高教育评价的公正性、科学性。支持发展专业性评价机构,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价。积极采用现代化评价方法和技术,健全评价结果综合运用机制,多形式扩大评价结果的运用范围,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积极引导和促进作用。

专栏35 普通高中学校学科教室建设工程

与普通高中深化课改选课走班相适应,促进各地在普通高中学校全面推广建设学科教室,实现仪器设备配置及经常性实验与日常课堂教学更紧密结合,为师生创造更好的教与学环境。

专栏36 高校教师境外访学培训工程

以国家公派方式,每年选派200名左右高校中青年优秀教师公派进行6至12个月的出国访学。提高我省高校教师运用外语的执教能力,开设高等教育教学法境外高级研修班,每年选送150名教师进行为期3至6个月的教学法培训。

专栏37 高校学生境外交流培训提升计划

着眼于培养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视野和交流能力,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每年资助2000名优秀本科学生、500名研究生赴境外高水平大学进行为期一学期或一学年的专业学习。

专栏38 千校结好提升工程

按照“深化交流,突出特色”的要求,每年重点资助100所千校结好特色学校开展境外交流活动,力争在全省培育出一批与国外结对学校交流效果好、交流质量高的中小学校,充分发挥特色学校在中小学对外交流合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专栏39 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工程

筛选10所左右国际化程度比较高的高校,以国际化课程打造、国际化师资培养为重点,开展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

    八、组织领导和保障

    未来5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使命光荣,任务艰巨,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条件保障。

    (一)深入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完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增强乡镇街道举办学前教育的责任。落实“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和高中段教育管理体制,注重调动乡镇街道参办义务教育的积极性。强化“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企业、行业的办学责任。实行“中央、省、地方三级办学,中央、省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和发挥各类办学主体的作用。健全“政府负责、分级办学、分类管理”的特殊教育管理体制,落实省、市、县(市、区)视障、听障、智障分级分类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作,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关心参与继续教育。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按照确保教育经费实现法定“三个增长”的要求,逐级落实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教育的经费保障责任。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积极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出资或捐资兴办教育。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政府投入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经费补助标准。伴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适时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完善高中段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政府保障水平。完善高校绩效拨款制度,确保财政对高校拨款标准逐步提高,到2016年,普通本科院校生均财政经费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到2017年,全省高职高专院校生均财政经费水平不低于本科院校水平;各市确保2017年前市属高校生均财政经费不低于省属同类院校水平;到2018年,全省公办中职学校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普高1.5倍以上”的规定。落实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应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以上拨付;高中及以上特殊教育学校(院)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5倍以上拨付;随班就读学生按同级特殊教育学校经费标准执行。完善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建立与物价相联系的资助标准调整制度,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建设,确保不发生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加强和改进资金监管,既保证学校办学自主权,又切实规范学校用款行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三)积极推进依法治教。推动完善教育地方立法,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学前教育条例,修订民办教育条例、职业教育条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订并实施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各类教育法律法规,在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实行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切实规范学校的招生、收费等行为,大力推行阳光教育,严格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监察、审计、财务等监督制度,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发生在教育领域里的不正之风。

    依法建立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完善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加强对政府责任落实情况、教育系统贯彻党和政府重大教育布置情况、整治教育突出问题情况的督查,督政督学有机结合,形成强有力的教育督导局面。

    (四)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严格管理课堂、报告会、讲座、论坛以及校园网络等教育教学阵地,坚决抵制各类非法渗透。以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努力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不懈地抓好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灾事故、防校舍倒塌和群体踩踏事故、防暴恐事件以及食品安全与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等工作,坚持师生员工思想状况滚动调查和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分析研判,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各类困难,努力把不稳定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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