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
为适应我省普通高中深化课程和考试改革的需求,为分层分类走班教学和学生自主探究学习创设环境,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科教室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资助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建设400个学科教室,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
二、经费安排和资助办法
省投入专项经费1000万元,为全省普通高中建设学科教室给予设备资助。每个学科教室资助2.5万元设备。
根据各地普通高中学校学生数量确定设区市资助项目推荐数量(附表1),县(市、区)具体数量由各设区市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三、建设要求
学科教室是选课走班制度下,以服务师生学科教与学为宗旨,促进学生在内生动力驱使下主动学习的学科环境和学科资源的有效配置。具体建设要求如下:
(一)由学校负责自主建设,可以由普通教室或原有学科实验室改造,也可利用空余教室建设;
(二)由学科教研组负责设计、建设、管理和使用,满足学科日常教学需求;
(三)以培养学生学科核心素养为逻辑起点,构建学科情境,配置丰富的学科资源,开展学科教学、实验(体验)和研究。学科教室一般应包括教师办公区、教学区、实验(体验)区、成果展示区等;
(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能有效促进学校学科体系建设,提升学生学习内驱动力,促进师生互动交流和教师教学研究。
四、实施办法
(一)各设区市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根据资助项目推荐数量统筹安排申报工作,通过方案评审等竞争性方式推荐资助项目,省第一、二批学科基地及培育学校在自愿申报基础上给予优先考虑。省教育技术中心对各设区市报送的推荐项目进行差额评审并确定资助项目。
(二)省级资助设备包括23寸触控一体机(每个教室2台)和学科仪器设备。其中学科仪器设备由学校登录教学仪器设备展示平台选样,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三)资助设备由省教育技术中心统一组织采购并于12月底前调拨至各项目学校,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五、其他
(一)各市教育技术中心应协同教研室共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学科教室建设。
(二)省级资助项目应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省教育技术中心将在2017年2月组织验收,并对成效显著的学科教室授牌“浙江省示范性学科教室”。
(三)请各设区市于2016年9月25日前将学校申报表(附件2)电子稿、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和纸质版报送至省教育技术中心。
(四)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赵 丹,联系电话:0571-87880809,电子邮箱:18668194065@163.com。
附件:1.普通高中学科教室建设项目补助表.doc
2.普通高中学科教室建设项目学校申报表.doc
3.普通高中学科教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