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海试点推行学前教育“镇村一体化”管理
● 慈溪市教育局堵导结合助力学前儿童减负
● 镇海区开展准办幼儿园达标验收行动
● 奉化市修订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宁海试点实行学前教育“镇村一体化”管理,打通农村学前教育均等化的“最后一公里”
9月13日下午4点,在改建后面貌一新的宁海县越溪乡中心幼儿园七市教学点门口,人头攒动,家长们都在接自己的孩子回家,互相谈论着孩子们班级里的新老师如何如何好。这些家长们口中的新老师是从越溪乡中心幼儿园派来的骨干教师。新学期里,七市幼儿园变化的除了新来的骨干教师,原先的民办七市幼儿园也变成了公办的中心幼儿园七市教学点。同样的变化还发生在越溪乡的梅枝田村,那里的民办幼儿园也变成了公办的中心幼儿园教学点,也迎来了数位骨干教师。从这个学期开始,越溪乡的孩子们都在公办园上学,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这在宁海全县还是首次实行学前教育镇村一体化管理。
越溪乡原来共有3所幼儿园,除了公办的乡中心幼儿园外,其他两所幼儿园分别位于七市和梅枝田村,均为民办的无等级幼儿园。由于办园体制的不同,儿童所在园的学前教育质量差异大,在中心园和非中心园入读的学前儿童享有的财政性经费、硬件设施、师资水平等资源不均衡,近三分之二的学前儿童在中心幼儿园享受着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另有三分之一的学前教育儿童却在师资不稳定,办学条件差,经费无法保障的无等级幼儿园中入学。
为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优质的学前教育,越溪乡从去年开始调研摸底,根据越溪乡辖区面积不大,民办园所相对较少,并有多处小学搬迁后的空余校舍的特点,以乡中心幼儿园为核心,建立“一园三区”办学体制,将民办园转变成为公办园教学点。今年同时在全县率先实行学前教育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即经费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配、工资统一发放、招生统一安排、装备统一配置、质量统一评估的“六统一”管理模式,发挥乡中心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努力提高优质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程度,促进越溪乡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
“这学期我们中心幼儿园派出了六名骨干教师到两个教学点去任教,就是要把这两个教学点办好,让孩子们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为了全乡幼儿的健康成长,我们中心园苦一点也值得。”越溪乡中心幼儿园蔡金素园长这样说。
据悉,宁海县将根据《宁海县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准备在越溪乡试点的基础上,把“一园三区”辐射全镇的模式在其他偏远、条件一般的乡镇推广,打通农村学前教育均等化的“最后一公里”。
慈溪市教育局堵导结合助学前儿童减负
近年来,慈溪市教育局围绕“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学小学化倾向”,堵导结合,着力减轻学前儿童知识性学习负担,取得了一定成效。
小学招生“零起点”。慈溪市教育局制定的小学招生相关政策中,明确禁止小学组织各种形式的入学选拔性笔试和面试,只允许进行面谈,并不得涉及小学学科知识性内容。
强化考核督查。一方面教育局将“无小学化倾向”列入“慈溪市学前教育示范镇(街道)”、“慈溪市教育教学规范(示范)园”、“慈溪市规范(示范)园”、“慈溪市幼儿园辅导工作考核”各类创建、评比、考核要求;一方面加大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及结合其它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推动硬件改善。结合“慈溪市学前教育规范管理达标镇(街道)”、“慈溪市学前教育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通过奖、补引导,推动小幼儿园将小学用课桌椅置换成适合学前教育需要的专用桌椅,杜绝小学化倾向回潮的可能性。
加强社会宣传。利用《慈溪日报》、慈溪广播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和《慈溪幼教》、慈溪教育网等教育专业刊物、网站,大力宣传《指南》倡导的先进教育理念和科学教育方法,营造有益于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通过开展广场宣传、专家讲座、资料发放等途径向家长宣传《指南》精神,帮助家长了解3-6岁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引导广大家长更新教育观念,提高科学育儿能力,自觉抵制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镇海区开展准办幼儿园达标验收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镇海区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计划》,提升准办幼儿园的办园水平,镇海区教育局开展了准办园达标验收行动。
准办园达标验收行动是市学前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试点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从2011年下半年起,镇海区教育局对全区准办园进行了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依据《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纲领性文件,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了《镇海区准办园达标验收标准》,从园舍设备、人员配备、办园经费、园务管理、保教工作、档案管理等六大块对准办园提出要求,要求准办园对照标准限期进行标准化改造,逐步撤并规模小、条件差的幼儿园,提升准办园办园水平,从而推进区域学前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
经过多方努力,2011年底拆并了规模最小,安全隐患最为突出的九龙湖镇陈娟幼儿园,近20名在园幼儿得到妥善安置。2012年8月,区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未达到省等级的准办幼儿园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镇教〔2012〕108号),明确了准办园达标验收的工作路径和时间表。2013年4月——7月,镇海区教育局会同区卫生、民政等部门按照《镇海区准办园达标验收标准》,对全区27家2012年前审批的未达到省等级的准办园进行了达标验收。首批通过验收的准办园确定为2012年度年检合格单位,区教育局将给予最高2万元的设施设备补助;对于13家未通过区级验收的幼儿园逐园下发了整改意见书,要求各园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如到时仍未通过验收的,则认定为2012年度年检不合格,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将取消该幼儿园的办园资格。
准办园达标验收行动对那些规模小、条件差、质量低的幼儿园是一次大的促进,有效提升了准办园的整体水平。大多数准办园都能积极改善办园条件,加强规范办园意识,提高办园质量,有的打算另觅新址,扩大规模上等级。
奉化市修订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奉化市修订了《奉化市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奉化市财政于2008年起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并保持逐年显著增长,这是该市第三次修订《办法》。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引导全市各类幼儿园规范、均衡、多元、优质发展,鼓励镇(街道)、村集体和社会力量兴办省标准化和省等级幼儿园,奖励镇(街道)、幼儿园评优升级,支持幼儿教师业务培训、中心幼儿园对辖区幼儿园的管理和辅导,补助自聘合格幼儿教师社会保险,推进早期教育有序发展等。
为进一步调动该市学前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根据资金设立额度与工作需要,《办法》提高了“创优创先奖励”、“辅导工作补助”、“改善办园条件补助”等项目。 另外,《办法》增加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项目,对面向大众、以非营利为目的、办园行为规范、保教质量保证,并实行政府指导性收费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将通过对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补差、幼儿生均经费拨付等形式分层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