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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学前教育工作简报2012年第9期
[ 作者: 英国bet365娱乐城基教处   来源: 宁波教科网   点击数:14251  更新时间: 2012-9-25  9:4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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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要目:

  ● 象山新设2500万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优化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 海曙区召开《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监管体系研究》研讨会

  ● 江北区扎实落实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规划,学前教育园所风貌日新月异

  象山新设2500万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

  优化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为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立覆盖城乡、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今年6月象山县出台了《象山县学前教育专项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主要来源于县财政预算内、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土地出让收益,预计今年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年投入达到2500万元。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扶持学前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无关的支出,主要使用于以下四类补助项目。

  一是用于人员经费补助。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非事业编制在岗教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中幼儿园承担部分,给予50%的补助;对农村公办幼儿园其他非事业编制在岗教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中幼儿园承担部分,给予25%的补助。对农村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非事业编制在岗教师(保健医生),每年人均给予0.2~0.5万元工资补助。

  二是用于公用经费补助。对公办幼儿园和省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在园幼儿数每生每年不少于150元的标准补助,对省三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在园幼儿数每生每年不少于50元的标准补助。

  三是用于新改扩建(维修)幼儿园及设备改造补助。对镇乡(街道)新建、扩建、改建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或教学点达到《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或利用中小学校舍改建(维修)教学点达到省三级及以上标准,按实际基建投入及设备添置经费的总额,给予40%补助;对新建设达到《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模在6个班以上的,取得办园许可证后,给予每班一次性6万元的开办资金补助;改建、扩建后达标的幼儿园每班一次性补助建设资金3万元;对企事业单位采用租赁场地举办省二级及以上等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给予园舍租赁经费补助。补助标准按所在地房屋租赁标准核定,每班最高不超过1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弥补办园场地租赁经费。

  四是用于奖励和困难补助。对新评上省一、二、三级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10万元、2万元。对新评上“现代化达纲幼儿园” 、“平安校园”等荣誉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省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民办幼儿园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优秀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省等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检优秀的一次性给予1-2万元奖励;对承担示范、管理、培训、辅导、帮扶职能的省一级幼儿园和中心幼儿园,经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给予1-5万元的补助;对办学规模小、农村偏远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办法规定,纳入奖补的各类幼儿园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幼儿园,确保安全、规范办学,按要求收费并有效控制班额,按等级标准配置保教人员,依法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保证现有投入不减少并稳步增长的前提下,做到专款专用,并实现标准化建设的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还必须以非盈利为目的,保育费收费标准不高于同类星级公办幼儿园30%。省三级民办幼儿园年度考核需达到合格及以上,省二级及以上等级民办幼儿园的财务需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或纳入审批机关指定的财务管理中心专户管理。

  海曙区召开《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监管体系研究》研讨会

  9月6日下午,《海曙区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监管体系研究》课题组召开了研讨会,课题组组长海曙区林洁副区长,海曙区教育局徐德荣局长、童岳孟书记、金莹副局长等领导和有关课题组成员出席会议,他们就课题的定位、设想、已开展的工作、研究的重点等内容展开了热烈的研讨。

  课题组成员周东峰、钱麟分别汇报了课题研究的进程和幼儿园保教质量抽样监测的情况。课题组一致认为,如何在不断扩展学前教育普及率的前提下,追求卓越的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让所有儿童都能享有真正美好的人生开端,已经成为海曙区共同努力的重要课题。从现有的研究来看,对学前教育条件监管和结果监管方面的探索已较成熟,而过程监管却是空白点。该区目前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43所,全区幼儿园类型的多样性为开展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监测提供了有效的样本,这是一项非常有意义且具有推广价值的研究。

  童岳孟书记说,过程监管中要把监督、管理、服务三者相结合;监管标准要具体,明确教师和幼儿要达到怎样的水平和标准;监管方式可以多元,如引用第三方、议事会、专家评价等。

  徐德荣局长认为,保教质量不能偏重教育,而应与保育并重。过程监管的目标是让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从而促进保教质量的提升。在这个过程中,要重视教育的服务功能,鼓励个性发展,办出最好的幼儿园。

  林洁副区长从为何进行过程监管、监管什么、谁来监管、如何监管等四方面给课题的进一步实施指明了方向。林洁说,过程监管的重点在保教活动的开展是否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能否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改善。这当中,监测的标准设置要做到科学、合理;监管的内容要关注到孩子的个性发展;监管的过程中要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信息透明与共享的关系。

  此次研讨会的召开,进一步理清了课题的定位、框架、重点难点和方向,为下一步的深入研究拓展了思路。

  江北区扎实落实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规划

  学前教育园所风貌日新月异

  2009年,江北区印发《江北农村片幼儿园近期建设规划》,计划通过新建、扩建和保留改造三种模式共布点46个农村幼儿园,自《江北区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计划》颁布以来,各涉农街道(镇)扎实落实《规划》,通过进行小区配套园建设、新农村建设中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中小学及其他富余场地建设并行方式扩大园所资源总量。

  11-12年江北区农村又新增幼儿园13所(洪塘街道5所、甬江街道3所、庄桥街道4所、慈城镇1所)、改扩建6所幼儿园。同时区财政加大投入对老、旧的10余所公办园进行了重大装修。经过重新装修过的怡江、绿梅等幼儿园,园舍面貌焕然一新,课桌椅、床具等设施设备得以更新,办园条件改观明显,各涉农街道新建幼儿园如洪塘宁静幼儿园、红黄蓝幼儿园、慈城镇塘家湾幼儿园园舍宽敞、环境优美、设施设备先进,改扩建的庄桥童家等幼儿园干净整洁、功能齐全、收费低廉。

  至此,全区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展、优化,我区已有幼儿园60所,城乡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园所风貌日新月异,孩子们生活环境更加舒适、温馨,保教质量不断提升,入园难、入园贵现象基本得到解决,学前教育发展态势良好。相信今后在区(街道)二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江北将快速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资源充分的学前教育园所体系,实现学前教育城乡均衡、优质发展的目标。

  奉化市幼儿教师临近开学忙充电

  8月27日、28日,奉化市幼师分片区在第一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上林华庭幼儿园参加了集中培训,抓紧开学前时间进行专业充电。

  此次培训以连片研修为平台,各协作组结合区域实际开展了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围绕“落实教学规范、优化集体教学”这一主题,第一协作组组织教师共阅《中国幼儿基础阅读书目》的经典作品,引导教师关注幼儿阅读教育,掌握有效指导策略;同时通过分析韵律活动教学中常见问题及形成原因,提高教师解决疑难问题、进行科学设计的能力。第二协作组重点提升教师美术专业技能及合作能力,引导教师科学把握美术活动常规环节。第三协作组的培训内容为省编课程解读与实施、主题活动设计能力与实践反思、主题实施的环境与资源,不断提高教师课程执行力。

  培训过程中,各协作组将讲座辅导与交流互动相结合,将集中培训与分组研讨相结合,将理论学习与实践反思相结合,努力增强培训实效。教师进修学校相关负责人对各协作组的培训活动进行了现场巡查指导,希望各幼儿园能在教师暑期专业培训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完善校本研修网络平台,做好研修档案积累和整理工作,并将相关培训材料上传校本研修网络平台,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共享。

  镇海区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镇海区原有民办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在此基础上,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学前教育联席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确保《镇海区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计划》顺利实施,促进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镇海区从今年上半年开始,着手制订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9月,镇海区委办印发了《关于建立镇海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镇区委办〔2012〕105号),明确了联席会议的总召集人、副总召集人和组成人员,规定了联席会议的职责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并对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和要求作出调整,以更好地为全区学前教育发展服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目前,第一次会议正在积极筹备中。

  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凸显了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并将为今后统筹协调和着力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发挥积极的作用。

  宁海县大力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新学期伊始,正值秋季,宁海县教育局集中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阶段、整治实施阶段、总结巩固阶段,从9月3日开始至月底结束,由宁海食品药品监督所、卫生、工商等部门联合对各辖区内幼儿园食品安全情况进行逐一排查与指导,分批召开了幼儿园园长会议,动员部署各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教育,领导小组对食品安全问题严重、管理薄弱的幼儿园进行重点督查,要求从日常管理环节入手,加强幼儿园食堂硬件建设,幼儿园食品的采购、运送、储存、制作、消毒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通过本次整治工作,促进了全县幼儿园食堂规范管理,使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不定期地对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暗访,形成了我县综合监管的合力,形成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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