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细化政务公开项目条款。细化并明确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招生条件和招生办法,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向社会明示。明确学生转学、借读、退学、休学、复学、留级等学籍变更的具体条款,面向社会,做到学籍工作有理有据。落实民办教育的申办资格及条件,做到申请筹办民办学校应提交的材料和程序环节公开公示。
第二、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义务段严格按照省、市规定的“一费制”收费办法收费。严格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工作,具有本区常住户籍的学生,在本区义务段学校就读,免缴“一费制”规定的所有费用;具有本区常住户籍的学生,跨区就学,按学校所在县(市)、区标准享受免费教育;符合免费政策四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江北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免除“一费制”规定的杂费。
第三、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严禁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学校必须将收费项目与标准公布于众,接受家长监督,并登入收费登记簿。同时,向社会公布江北区教育局的举报电话,87668745(办公室)、87668731(计划财务科)。并会同江北区监督局、区公开办和区效能办做好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教育局政务公开投诉电话:87668745,区政务公开投诉中心投诉电话:87353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