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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违纪考生处理公告
[ 作者: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来源: 宁波教科网   点击数:17593  更新时间: 2016-12-11  10:3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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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在2016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考生的准考证号、违纪科目、违纪行为、处理依据以及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87259907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2016年11月11日

 

准考证号

违纪科目

违纪行为

处理依据

拟处理意见

1633021915500101

数学(理)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条、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633021615104795

语文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第五条、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633021615104834

数学(文)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第五条、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633021615101822

数学(文)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第五条、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633021615101678

数学(文)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第五条、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633021611801035

政治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第五条、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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