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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仑区高中段及以下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 作者: 北仑区教育局   来源: 北仑区教育局   点击数:16855  更新时间: 2013-3-28  10: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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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科学构建公平、公开、有序的招生工作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筹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3〕82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13〕83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实际,现就2013年北仑区高中段及以下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计划:详见附件一。

  (二)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在区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体检合格的健康幼儿。

  (三)报名时间:2013年5月5~7日。

  (四)报名办法: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小孩到就近幼儿园或其他幼儿园报名,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免疫接种卡等证件。属外地户籍的儿童,报名时父母还须带居住证或暂住证。

  (五)工作要求:

  1.满足学前三年教育。全面落实《北仑区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1~2013年)》,尽可能满足3~5周岁幼儿入园需求,确保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9%以上,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100%。省等级(市星级)以上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88%以上。

  2.各公立幼儿园和各中心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户籍、居住地等情况,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地附近周边居住的幼儿入园就读。各幼儿园在优先满足本地户籍儿童入园的前提下,有条件地接纳外地户籍儿童,资格条件可参照《2013年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段就学资格查验办法》(仑外教办〔2012〕7号)文件规定执行。

  3.缩小小小班(托班)规模。现有教育资源均应优先用于招收3~5周岁的幼儿就读,各辖区中心幼儿园不再设立小小班。对于开办了小小班的幼儿园均不再给予区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的相应补助,小小班的班额须控制在20人以内。区早期教育中心要引领区域早期教育的规范发展,拟每年开办4期亲子活动,每期16次亲子活动,不与升入幼儿园挂钩。

  4.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各幼儿园要制定或修订完善辖区内幼儿园招生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可能发生的群众有反响的问题要制订必要的应对预案,不得举行与招生入园相挂钩的知识性测试。

  二、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

  (一)小学招生

  1.招生计划:详见附件二。

  2.招生对象:区域内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儿童。其中,区域内非本区户籍儿童的报名入学按本文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的规定实施。

  3.地段生报名时间:2013年5月5~7日。

  4.报名办法: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及以上)、学前教育登记卡、免疫接种卡等证件,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小学报名。户籍、房产证明有效期截止报名之日。

  5.择校生报名:需申请择校的本区户籍学生必须先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小学报名,再于5月9~10日到要申请择校的学校报名。报名的资格条件及录取办法见本文件中“(四)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求——4.(2)严格控制择校生”的相关规定。

  6.地段生录取:5月21~23日,各小学完成本校地段生的招生录取,并做好相应确认工作,5月24日递交教育业务科审核。

  7.宁波滨海教育集团和东海实验学校的小学部招生方案自行制定,报区教育局批复后,由学校负责实施,具体方案见该两校网站。

  (二)初中招生

  1.招生计划:详见附件三。

  2.招生对象:小学应届毕业生。

  3.招生时间:2013年5月上旬~7月初。

  4.招生办法:

  (1)地段生:分两类

  (A)本区在读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相应初中学校由教育业务科负责派送地段生数据表。具体派送办法:①4月20日,由各小学根据《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相关信息建立本区户籍毕业学生对应的初中学校地段生数据表,并上报教育业务科;②5月2日,由教育业务科根据各小学提交的各初中地段生数据表信息,将所有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分别派送给相应的初中学校;③5月3~4日,各初中学校根据教育业务科派送的地段生名单,与各小学提交的地段生户籍和有效房产等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审核与确认。其中地段生的户籍、房产证明有效期截止报名之日。④原在区内各公办小学就读的地段生均由所在小学集中带到相应初中学校报到(各小学下属教学点由所属中心小学负责),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1日。

  (B)原在外地小学借读的本区户籍学生现要求升入本区初中、或户籍中途变更至本区的小学毕业生,5月3~4日,直接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服务区初中学校报名,并提供小学毕业生档案材料。其中《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可向初中学校索取,自行填妥相关信息后交给初中学校留档。

  (2)择校生:报名时间为5月9~10日,需申请择校的学生可直接到相应学校进行报名(包括原在区内各公办小学就读的择校生,在初中阶段仍要求择校就读),报名的资格条件及录取办法见本文件中“(四)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求——4.(2)严格控制择校生”的相关规定。

  (3)借读生:分两类

  (A)原在区内各公办小学就读的借读生原则上到暂住地就近初中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上旬,由初中学校根据报名学生的相关信息确认入学资格。各初中学校对区内各小学毕业的借读生原则上均应予以接纳。

  (B)新转入本区的初一年级借读生,按本文件中“(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的规定实施,

  (4)民办初中的招生

  区内三所民办初中(顾国和外国语学校、东海实验学校、芦江书院)招生方案见《2013年北仑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仑教〔2013〕4号)文件;宁波滨海教育集团招生方案见该校网站。

  (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均属于借读生性质。借读的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出台的《2013年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段就学资格查验办法》(仑外教办〔2012〕7号)文件规定执行。

  1.查验入学资格:查验时间为4月1~30日的工作日,入学资格查验具体由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住地所属街道(乡镇)社会事务科负责。通过《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资格查验证明联单》(以下简称《联单》)查验的借读生,其相关信息由各街道(乡镇)社会事务科会根据《联单》存根输入全区统一的数据库中,资格查验结束后就生成全区所有具有入学资格的学生信息库。

  2.公布各校可接纳借读生计划人数:教育业务科根据各中小学起始年级已落实的地段生人数和择校生人数确定各校可接纳借读生计划人数。5月28日,在北仑教科网上(北仑教科网址:http://www.bledu.net.cn)公布各中小学校可接纳的借读生计划人数。

  3.可报名的对象:主要是已经通过《联单》查验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和新转入本区的初中一年级新生。(通过《联单》查验的插班生在秋季开学前一星期到相应学校报名)

  4.报名时间:2013年6月2~3日。借读生凭《联单》回执到现居住地附近小学或初中提出就学申请,每名借读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各校可报名人数原则上为可接纳借读生人数的120%设定。

  5.到校报名时的要求:(1)借读生到学校报名时,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须向报名学校提供居住证明(若已购房的,须提供房产证,其中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及以上)、学前教育登记卡、免疫接种卡和已经通过查验的《联单》。(2)各中小学须根据业务科提供的借读生数据库信息,及时掌控借读生报名情况,并坚持由近及远原则,确保有序报名;在报名时,各校应及时在网上招录系统中进行报名操作;各校可以对报名学生进行简短的单个面谈,但不得进行统一的面试或测试。(3)北仑教科网中的招录系统将动态显示各校已报情况及还可报名数,借读生去学校报名前可先查看北仑教科网上各校已报名情况,避免因学校报名已满而无法报名。

  6.借读生录取及调剂:6月18~19日,各公办学校及教学点的借读生录取,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在教育主管部门、所在街道(乡镇)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逐校进行录取,具体由各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校的录取工作,并在网上招录系统中进行录取确认。6月20日,两所民办外来工子女学校进行录取,在网上招录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具体由职成教科负责录取工作。6月21日下午借读生可在北仑教科网上查询录取情况。未录取的由教育业务科进行生源调剂。其中,因区域内招商引资、大工程建设需要,部分国外籍、港澳台籍等子女的入学由区教育局统一协调安排。

  (四)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保证本区户籍学生的小学、初中入学率达到100%。

  2.严肃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教育局批准不得随意缩减或扩大,要根据招生计划尽可能招足招满。在优先满足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且不超过规定班额的前提下,积极接纳符合资格条件的外地户籍学生入学,不得随意设置门槛。

  3.均衡编班、规范办学。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减负”意见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坚持均衡编班。平行班级必须做到地段生、借读生、择校生等各类学生人数均衡、性别均衡、师资均衡,各初中还须做到学业成绩均衡(以小学毕业考试成绩为准),不得另行组织分班考试。小学班额控制在38~39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43人以内。

  4.分层有序招生。

  (1)确保地段生入学。各中小学必须保证本校招生服务区内的地段生入学。

  (2)严格控制择校生。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从严控制义务教育择校现象,201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的择校生招收比例必须控制在实际招生人数的3%以内。择校生的资格条件:本区户籍学生,在非户籍所属街道乡镇拥有要择学校的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及以上)。每生限报1所学校,报名时须向报名学校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原件。各校择校生的录取办法:若择校生报名人数,未超过可招收的择校生人数,则可直接录取,若超过可招收人数则须通过公开摇号方式产生择校生的录取名单。择校生不收取择校费。

  (3)对持有北仑区公安部门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长期)的外地户籍学生入学,纳入借读生招生序列,在完成地段生、择校生招录后在借读生录取时应优先招录。

  (4)广泛接纳外地户籍借读生。各中小学确保符合资格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符合条件的外来工子女在义务段公办学校就读的达85%以上。

  5.统筹协调。各中小学应切实做好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的相关工作,小学按各对口初中的地段生、区外户籍的借读生等分别建立好相应的数据库,及时提交给教育业务科,与初中协同做好相关学生资料的交接工作。各初中学校除确保本区域内地段生入学外,对已经在本区公办小学借读的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生原则上也应予以安排入学。各中小学对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后未到本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应及时摸清去向情况,确保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

  6.重视特殊教育。各校要关心残疾儿童教育,符合户籍地段学校随班就读条件且要求随班就读的,各校不得拒收。不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可到各级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各中小学对本校招生地段内失学在家的残疾儿童少年均要建立学习帮扶制度,具体按照《北仑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仑教基〔2012〕3号)执行。对困难家庭子女必须落实各类减免政策,保证其准时入学。丧失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延缓或免予入学手续。

  7.延缓入学。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报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服务区小学备案。

  三、高中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详见附件四。

  (二)报名对象及办法

  1.报名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且注册了电子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包括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区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北仑户籍初中毕业生和往届生);

  (2)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过的本区往届初中毕(结)业生;

  (3)在我区初中学校借读的非浙江省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宁波市《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甬政办发〔2013〕52号)文件精神,非浙江省户籍(港、澳、台籍学生除外)学生报考我区高中段学校,应满足下列条件:(A)具有完整的北仑区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B)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即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北仑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C)有父母一方近3年在北仑区参加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的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可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咨询电话:12333)。自2014年起,未取得初中电子学籍的毕业生应回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18日。

  3.报名地点:在本区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含要求在本区高中借读的非北仑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向所在初中学校报名;往届生和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区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北仑户籍初中毕业生向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报名。

  4.报名办法及有关要求:                                                            

  (1)考生报名时应填写《2013年北仑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同时还须提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并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缴纳考务费65元/人。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区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北仑户籍初中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义务教育登记卡》、借读学校学籍证明、体检表(或健康卡)、体育升学考试成绩单等材料。

  (2)允许在本区初中学校就读的省内区外户籍初中毕业生报考本区的各类高中段学校,此类考生须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2013年北仑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借读申请表》。对涉及其他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高中段学校招生按英国bet365娱乐城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3)非浙江省户籍(港、澳、台籍学生除外)考生符合报考我区高中段学校条件的,由在读的初中学校对其报考高中应满足的三项条件进行资格查验,并把查验后的复印件留存备查;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2013年北仑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借读申请表一》。                 

  对原在本区就读但不符合报考我区各类高中段学校相关条件的省外户籍考生,规定如下:一是同意其就地中考(借考),由教育局教育业务科出具中考分数和可录取在相应高中段学校证明,转回原籍就读相应高中。二是设置三年过渡期,仍持续原来政策,可以报考我市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上述两类借读生报考须单独提出申请并填写《2013年北仑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借读申请表二》。此类考生报名序号须单独编排(具体由教育业务科另行告知)。

  (4)考生报名序号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编排。报名序号采用8位数,自左向右第一、第二位数是北仑区代码17,第三、第四位数为学校代码,第五、第六位数是班级代码,第七、第八位数是考生顺序号,按从小到大顺序连续编排。报名序号编妥后,各初中学校按报名序号顺序编制《2013年北仑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名册》,于2013年4月27~28日上报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

  (5)考生准考证号由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负责编排。准考证号采用9位数,自左向右第一至第三位数为市、区代码217,第四、第五位数是毕业年份13,第六至第九位数是考生顺序号。

  (三)学业考试科目、时间及形式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社会政治、体育等六科;英国bet365娱乐城2013年对学业考试各学科分值进行微调。具体调整为语文120分、数学130分、英语110分(含听力20分)、科学160分、社会60分、体育30分,总分值610分。2014年起,学业考试各学科分值进一步调整,考试科目不变,具体调整为语文、数学每科满分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科学180分,社会60分,体育40分,考试总分值为700分。

  2.学业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4日

(周五)

语文

(8:30~10:30)

社会政治

(1:30~3:00)

英语(含听力测试)

(3:40~5:20)

6月15日

(周六)

数   学

(8:30~10:30)

自然科学

(2:00~4:00)

  3.考试形式

  2013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社会政治等五门科目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所有学科考试中均不得使用计算器。各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符合网上阅卷要求的规范模拟适应性答题练习,并及时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学生都能按要求规范答题。

  2013年社会政治学科采用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但在试场内,考生间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

  4.考试内容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学科试卷的命题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学科考试范围原则上以初中毕业学年度的内容为主,有些学科适度涉及初中阶段其他年级的部分内容。严格控制试卷难度,各学科难度系数不小于0.70。发挥考试的导向功能,适当增加科学实验类试题权重,避免命制死记硬背的试题,引入一定比例的PISA(国际学生评估项目的缩写)类试题,强化对考生知识面、综合分析、创新素养方面的考查。

  (四)阅卷、成绩公布及考生查分

  2013年,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纳入宁波市考试中心统一管理。网上阅卷实行“二评制度”,第一评和第二评的得分超出正常的误差范围,将由具备仲裁权限的题组组员进行第三评。阅卷结束后,区教育局在北仑教科网(http”//www.bledu.net.cn)上开启查分系统,考生可以凭自己的准考证号和报名序号查询自己的学业考试成绩。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两天内向所在学校提出复查申请,学校汇总后,经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提交到市考试中心统一复查。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复查只查有无漏批和积分有无差错。

  (五)志愿填报

  1.报考志愿根据高中段招生学校类别分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等四类。我区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对志愿填报不实行限报政策。

  普通高中收费标准:

学校

收费标准

北仑中学

1150元/学期

柴桥中学

1000元/学期

泰河中学

700元/学期

明港中学

850元/学期

  2.考生填报高中学校报考志愿时,北仑职高与其他中专、技校志愿之间不得兼报;其它志愿之间均可兼报或单报。五年一贯制的学前教育专业提前录取,一经录取,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3.填报志愿必须规范、慎重。《考生登记表》志愿栏要表明报考志愿情况,填报时应符合各类高中段学校对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水平的要求,报考志愿一旦确定,一律不得更改,涂改作废。各校根据《考生登记表》中的考生志愿信息如实输入计算机,做到表库完全一致,如有不符,则以《考生登记表》中的志愿信息为准。

  4.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但不得强迫、命令或代替包办,志愿应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考生登记表》必须由考生家长签名。不报考高中段学校的考生和家长也应在《考生登记表》中的相应意见栏中签名。

  (六)招生录取

  1.坚持各项招生录取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遵循考生志愿的原则;(3)综合素质评定作为前置条件,按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4)城乡统筹、全区统招与公办高中部分招生计划指标直接分配到校相结合的原则;(5)部分提前保送与统一学业考试招生相结合的原则。

  2.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三个批次录取。其中,第一批次为北仑中学4班、柴桥中学5班、明港中学2班、泰河中学2班;第二批次为柴桥中学5班、明港中学10班、泰河中学4班;第三批次为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区内职高、区外职高、普通中专、技校等)。北仑中学保送生招生提前进行,具体按《关于公布2013年北仑中学保送生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仑教〔2013〕26号)实施。

  3.继续实行公办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原则上先将公办高中招生计划(剔除原“三限生”招生计划部分)的65%指标按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含北仑中学已经录取的保送生人数)在全区各初中中考报名学生总数中所占的比例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余下的35%招生指标实行按学业成绩全区统招,同时兼顾城区学校与非城区学校的均衡。原公办高中招生政策中的“三限生”计划部分(“三限生”招生计划约占该公办高中总招生计划的20%)的招生,仍实行按学业成绩全区统招的政策,此政策实行还有二年过渡,到2015年,原公办高中招生政策中的“三限生”招生计划人数将全额纳入各初中的分配基数。

  4.北仑职业高中部分专业实行提前自主招生。招生具体方案由职成教科另行制定、公布。

  5.普通高中的特长生招生人数应控制在1人/班,并在5月20日前完成特长生的专业测试,5月28日将特长生招生方案(包括备取学生名单)和《2013年北仑区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报名登记表》报教育业务科备案。每位特长生限报1所高中学校,各学校按可招的特长生控制人数的120%上报备取学生数名单。

  6.考生录取采取计算机划线定位的方式。当出现划线定位分数档相同考分的考生较多时,原则上根据该招生学校的总招生计划和相同考分的考生人数等情况将录取分数线略作上浮或下降。

  7.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名单由各校公布,有关补招学生的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普高最低分数线15分,符合条件的补招学生必须事先报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8.各初中学校必须摸清毕业学生的去向,尤其要对去区外学校就读的学生和未被录取的学生进行必要记录,保证较高的初升高比例。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高度重视。今年招生工作是第一次启用网上招录系统进行操作,肯定会给各校增添不少工作,也会给学生家长增加一些麻烦,请各校从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信息的唯一性角度给予理解、配合、支持,并做好家长的解释工作。各校要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加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要认真听取学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坚决杜绝各种营私舞弊、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区教育局招生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教育业务科:具体负责管理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招生,86781922;

  职成教科:具体负责管理职业高中、外来工子女学校招生,86781923;

  招生办:具体负责管理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86781938。

  区教育局招生举报、投诉电话:0574—86781910(区教育局纪检室)。

   

  附件:

  1.2013年北仑区省等级幼儿园招生计划

  2.2013年北仑区小学招生计划

  3.2013年北仑区初中、高中招生计划

  4.2013年北仑区各高中段学校新生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5.2013年北仑区职业高级中学新生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

  6.2013年北仑区初中毕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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