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将根据来华留学生学期的表现,评定出奖学金获得者。
具体评选要求及方式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学习时间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自费外国留学生。
二.评选条件
遵守中国法律,遵守学校纪律,学习努力,进步明显,出勤率高。
三.评选方式
每学期末,由来华留学生向留学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留学生办公室将协同学院领导及任课教师,根据留学生的日常表现,从申请者中评选出本学期的奖学金获得者。
四.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每学期将评选出5—10名奖学金获得者,各获得奖学金人民币2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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