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宁波大学本、硕、博专业或非学历项目(语言学习、专业进修)的申请者。
·申请条件:申请人须为当前不在中国学习的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者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机构或组织提供的其他奖学金。无需汉语补习者优先。
·申请方法:有关详情请参考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sc.edu.cn,并直接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进行咨询并提交申请。宁波大学MBA专业研究生项目的申请人可直接向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咨询、申请。(详情请联系wangweiwei@nbu.edu.cn) ·申请日期:每年1月至4月初。(直接向宁波大学申请时须在3月至4月底前提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