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仪器供应商:
为确保宁波市中小学教学仪器质量,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活动,根据教学仪器采购程序要求,现决定征集优秀教学仪器样品(清单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原则上应为该产品的实际生产企业。
2.供应商可提供300字以内的企业介绍,主要包括生产规模、技术实力、质量管理、成功案例、社会效益等。企业要注重诚信,任何造假行为一旦查实,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参评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3.每家供应商可申报清单中最能代表企业水平的某几种产品,并在送审仪器清单中注明生产企业及仪器单价。
二、产品要求
1.产品必须符合科学性、安全性、教学性原则。有安全性缺陷和科学性错误的,一票否决。
2.若产品已有教学仪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按相应标准生产。
3.送样产品必须提供近三年内由省级以上专业机构出具的该产品检测报告,以及宁波市或各省级以上教育装备部门出具的教育适应性评审报告。并以电子稿的形式发我中心预审。
4.送样产品必须在送样前进行测试或实验,并提供实验所需的必要附件及消耗品等,复杂的实验请提供操作视频。
5.清单中的功能规格仅供参考。
三、产品选样
1.宁波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和一线教师对征集的教学仪器进行评审,遴选入围产品,每种入围产品选择3家以内不同的供应商。
2.入围产品将作为样品封存或试用,在教学仪器采购中根据学校需求择优选用,若不同意封存,请提前告之。未入围的产品将退回,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四、送样事项
1.资料预审:请各供应商在征集清单中填写拟送样产品单价等相关信息,并将电子稿报至我中心,资料要求真实有效,杜绝虚假。请注意:为便于汇总,送审时征集仪器清单中仪器序号不得改变。待专家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送样。资料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联系人:罗萌,电话0574-87285427,邮箱:zbzxzbk@126.com。
2.送样日期: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3日,逾期不候。联系人:夏祖耀,电话:15869365220。送样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西邵318-1号(宁波市新华书店教材部仓库)。
附件:2017年宁波市中小学优秀教学仪器样品征集清单
宁波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日